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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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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和沉積物 銅、鋅、鉛、鎳、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copper, zinc, lead, nickel and chromium—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標準號:HJ 491-2019

2019-09-01 實施

2019-09-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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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土壤和沉積物中銅、鋅、鉛、鎳和鉻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銅、鋅、鉛、鎳和鉻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標準是對《土壤品質 銅、鋅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和《土壤品質 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1997)的第一次修訂,是對《土壤 總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的第二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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