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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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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groundwater remediation and risk control of contaminated sites

標準號:HJ 25.6—2019

2019-06-18 實施

2019-06-18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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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為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加強污染地塊環境監督管理,規範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與以下標準同屬污染地塊系列環境保護標準:《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4);《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4);《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4); 《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 25.4-2014);《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效果評估技術導則(試行)》(HJ 25.5-2018)。本標準規定了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的基本原則、工作程式和技術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E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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