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 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水中硝基酚類化合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12種硝基酚類化合物 的氣相色譜-質譜法。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和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