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和《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管理辦法》,規範近岸海域生態環境品質監測,保護生態環境,保證全國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的科學性、準確性、系統性、可比性和代表性,制定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