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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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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有色金屬工業—再生金屬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Non-ferrous metal metallurgy industry—secondary non-ferrous metal

標準號:HJ 1208—2021

2022-01-01 實施

2022-01-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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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指導和規範再生有色金屬工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再生有色金屬工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監測方案制定、資訊記錄和報告的基本內容和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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