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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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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

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total suspended particle —Gravimetric method

標準號:HJ 1263—2022

2023-01-15 實施

2023-01-15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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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的重量法。本標準與《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相比,主要差異如下:——增加了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品質保證與品質控制和注意事項4章內容。——細化分解樣品、分析步驟、結果與計算三章內容,增加對樣品保存的規定。——修改方法檢出限的規定,明確檢出限的測定條件。——加嚴對天平精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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