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生態環境標準

當前位置:首頁 > 生態環境標準

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攜帶型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sulphur dioxide —Portable non-dispersive infrared absorption method

標準號:HJ 629—2026代替HJ 629—2011

2026-08-01 實施

2026-08-01 實施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固定污染源廢氣中二氧化硫的攜帶型測定方法,修訂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二氧化硫的攜帶型非分散紅外吸收法。本標準是對《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HJ 629—2011)的修訂。本標準首次發佈于2011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HJ 629—2011)廢止。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