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5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大氣固定污染源廢氣氣態汞自動監測系統的性能、品質,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氣態汞自動監測系統的組成、結構、技術要求、性能指標和檢測方法。 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