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01-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防治生態環境 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規範環境空氣和廢氣揮發性有機物攜帶型氣相色譜儀的技術性能,制定本標 準。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和廢氣揮發性有機物攜帶型氣相色譜儀的組成結構、技術要求、性能指標和檢測方法。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