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5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指導和規範造紙工業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造紙工業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的工作程式和總體要求。本標準是對《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範 造紙工業》(HJ/T 408—2007)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