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照相機産品在生産、使用及廢棄過程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影響,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對照相機産品設計、生産過程、産品部件的環境特性和公開資訊中應包含的內容提出了要求。本標準規定了照相機環境標誌産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本標準適用於照相機,不包括具有拍照功能的行動電話及其他設備。本標準適用於中國環境標誌産品認證。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環境標誌産品技術要求 照相機(HJ 2504-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