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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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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標誌産品技術要求 掃描器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Scanner

標準號:HJ 2517-2012

2012-10-01 實施

2012-10-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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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掃描器在生産和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保護環境品質,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掃描器類環境標誌産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本標準適用於各類掃描器。本標準不適用於附帶掃描功能的其他設備。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環境標誌産品技術要求 掃描器 (HJ 251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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