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生態環境標準

當前位置:首頁 > 生態環境標準

環境標誌産品技術要求 水泥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Cement

標準號:HJ 2519-2012

2012-10-01 實施

2012-10-01 實施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水泥在生産、使用、包裝、運輸和處置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以及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水泥環境標誌産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及其檢驗方法。本標準適用於新型幹法水泥生産工藝生産的通用硅酸鹽水泥。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環境標誌産品技術要求  水泥(HJ 2519-2012)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