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減少工商用製冷設備在生産、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制定本標準。本標準適用於中國環境標誌産品認證和中國環境標誌低碳産品認證。本標準自2013年2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代替HJ/T 235-2006。
環境標誌産品技術要求 工商用製冷設備(HJ 253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