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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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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城市軌道交通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Urban rail transit

標準號:HJ 453—2018代替 HJ 453—2008

2019-03-01 實施

2019-03-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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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品質,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工作內容、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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