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範環境風險評價工作,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的一般性原則、內容、程式和方法。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169—2018代替 HJ/T 16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