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範鈾礦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鈾礦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一般性原則、內容、方法和技術要求,以及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編制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鈾礦冶(HJ 1015.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