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3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加強礦山生態環境管理,推進礦産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指導和規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規劃)編制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規劃)編制的原則、程式、內容和技術要求。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規劃)編制規範(試行)(HJ 65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