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障廢水治理和管理工作有序開展,統一廢水分類與編碼要求,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根據環境管理、環境統計、環境監測、環境影響評價、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等工作及各類水體環境品質標準、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涉及的廢水分類需要,規定了廢水類別及與之相對應的代碼。本標準適用於廢水資訊採集、交換、加工、使用和環境資訊系統建設的管理工作。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廢水類別代碼(HJ 5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