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7 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範鈷冶煉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制定本標準。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有色金屬工業 —— 鈷冶煉(HJ 93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