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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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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標準號:GB 13456—2012代替GB 13456-1992

2012-10-01 實施

2012-10-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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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 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鋼鐵工業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鋼鐵生産企業或生産設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本標準適用於現有鋼鐵生産企業或生産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6-1992)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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