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全國生態狀況定期遙感調查評估方案》(環辦生態〔2019〕45 號),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生態系統遙感解譯與野外核查的總則、技術流程、遙感解譯與野外檢查以及生態系統類型解譯結果等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C 為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範——生態系統遙感解譯與野外核查(HJ 116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