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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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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Emission standard of environment noise for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標準號:GB 12523-2011 代替GB 12523-90,GB 12524-90

2012-07-01 實施

2012-07-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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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築施工噪聲污染,改善聲環境品質,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對《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和《建築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12524-90)的第一次修訂。本標準于1990年首次發佈,本次為第一次修訂。本標準規定了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本標準適用於周圍有噪聲敏感建築物的建築施工噪聲排放的管理、評價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類型的施工噪聲排放可參照本標準執行。本標準不適用於搶修、搶險施工過程中産生噪聲的排放監管。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和《建築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12524-90)同時廢止。

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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