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1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關於確定浙江省麗水市雲和縣、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作為首批國家環境健康風險管理試點工作地區的復函》(環辦法規函〔2018〕1457號)。
建立國家環境與健康管理制度、實施環境健康風險管理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準的重要舉措,需要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大力支援。鋻於這項工作具有較強的創新性、挑戰性和全局性,為了解制度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難點,探索有效建設路徑和系統解決方案,生態環境部決定選擇一批工作基礎較好、具有積極性的地區,會同地方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共同開展環境健康風險管理試點工作。
作為首批啟動的兩個試點地區,浙江省麗水市雲和縣、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承擔著先行先試、積累經驗,在全國發揮示範&&作用的重任。希望通過試點工作,率先在關鍵環節和重點難點問題上取得突破,形成可複製、可借鑒、可推廣的經驗和管理模式,為國家逐步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管理制度、推動生態環境管理從品質控制向風險管理轉型提供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