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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平涼市涇川縣“4.9”交通事故致柴油罐車泄漏次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報告

2018-08-02

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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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9日15時40分,甘肅省平涼市涇川縣發生柴油罐車道路交通事故,致柴油泄漏進入汭河後匯入涇河,造成跨甘肅、陜西兩省突發環境事件。事件發生後,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迅速派出應急辦、西北督察局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協調、指導兩省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做好應急應對工作。通過甘肅、陜西兩省共同努力,4月13日18時始,受污染河段石油類濃度持續穩定達標,事件得到了妥善處置,甘肅、陜西兩省先後終止應急響應。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原環境保護部部令第32號)有關規定,生態環境部啟動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程式,成立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資料核查、人員詢問及專家論證,查明瞭事件原因和經過,認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交通事故致柴油罐車泄漏次生的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交通事故概況

  2018年4月9日15時40分,陜西省勉縣致遠運輸公司一輛重型油罐車(陜F51118,陜F5156挂)途經涇川縣境內省道304線1KM+500M處,與相對方向行駛的一輛翻鬥車(甘L30621)相撞肇事,造成油罐車懸空于汭河河堤,罐體形成5處裂口且高度傾斜,導致罐體內柴油泄漏至汭河。

  (二)污染過程

  4月9日17時,柴油罐車被救援運離現場;19時王母宮斷面(事發點下游1公里)石油類超標49.2倍。10日23時,涇河平涼和慶陽兩市交界長慶橋斷面(事故點下游42公里)石油類超標71.4倍。11日2時,甘陜交界長寧橋斷面(事故點下游72公里)石油類首次超標10.4倍,12時最高超標120.6倍。13日12時,咸陽市永壽縣石橋斷面(事故點下游182公里)首次超標0.2倍,13時超標0.4倍,隨後持續達標。

  4月13日15時起,甘肅省境內涇河全線持續穩定達標;18時起,陜西省境內涇河全線持續穩定達標。4月14日11時起,甘肅省各級相關政府解除應急響應。4月15日12時起,咸陽市政府解除應急響應。

  (三)直接經濟損失

  經評估,此次事件應急處置階段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01.27萬元,其中甘肅省364萬元,陜西省237.27萬元。

  (四)環境影響情況

  事故罐車共載有柴油31噸,罐體內殘存7噸,泄漏24噸。其中泄漏至汭河河堤後清理轉運11.6噸,泄漏入河12.4噸。此次事件造成汭河、涇河下游182公里河段水體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其中甘肅省境內72公里,陜西省境內110公里。經排查,沿河無集中式飲用水源,未造成居民生活用水影響。

  二、應對處置

  事件發生後,甘肅、陜西兩地相繼啟動了省、市、縣三級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成立應急指揮部,統籌開展應對工作。4月11日,生態環境部工作組緊急趕赴現場指導、協調兩省聯合開展應對。通過強化控源減污、應急監測、資訊公開等措施,事件得到了妥善處置,避免了污染進一步擴大,並維護了社情輿情穩定。

  (一)切斷源頭

  事故發生後,涇川縣第一時間對柴油罐車進行了安全移置,防止罐體內殘存柴油繼續泄漏;沿事故點汭河河床修築約1米高圍堰,減少柴油流入汭河;調用吸污車收集河床上相對集中的油污,鋪設吸油氈吸附河床上分散油污;河床表面油污基本清除後,將受污染的河床土壤清運處置,並通過多次回填清潔土蘸和後再清運的方式切斷污染源。

  (二)攔截吸附

  甘肅省平涼、慶陽兩市先後設置吸油氈、攔油壩(索)72道,其中水泥管活性炭攔截壩3道,利用天然河床構築臨時納污坑塘2個,對河面浮油進行人工收集和噴淋降解。通過多種措施進行降污,延緩了污水出省界約17個小時,為下游應急處置爭取了時間。陜西省咸陽市先後在長武、彬縣、永壽三縣境內設置活性炭攔截壩5道,將污染控制消除在咸陽市境內。

  (三)應急監測

  事件發生後,甘肅省平涼市、慶陽市環境監測站均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制訂應急監測方案,開展應急監測,並先後6次優化調整方案。兩市在應急前線建立現場臨時實驗室各1座,提高了監測分析效率。陜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第一時間派員趕赴現場,指導咸陽市先後6次優化調整方案,統籌全市環境監測力量開展工作。應急期間,甘陜兩省共採集樣品928個,出具監測快報235期,為應急處置科學決策提供了支撐。

  (四)資訊公開

  事件發生後,甘肅、陜西相關市縣政府統籌組織,通過多種途徑及時發佈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注。

  4月11日,在預判可能會造成甘、陜跨界污染的情況下,平涼市及涇川縣政府連夜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和公眾發佈事件相關資訊和應急工作開展情況。平涼市、慶陽市分別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廣播電視臺、手機客戶端等官方媒體平臺對事件處置相關情況進行報道。12日,咸陽市通過政府網站、廣播電視臺對事件處置情況進行通報和報道。通過甘陜兩省三市及時公開資訊,處置過程中未出現炒作、惡意宣傳報道等情況,社會秩序良好。

  三、主要問題

  (一)涇川縣政府在事件初期對污染嚴重性預判不足,處置措施不夠科學有效

  未及時查明污染情況,對可能造成跨省界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形勢預判不足,未提請上級政府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對泄漏至汭河河床上的柴油清理不徹底,未及時徹底切斷污染源頭;攔截吸附措施不夠科學,初期僅使用吸油氈、攔油索、秸稈等開展處置。

  (二)平涼市環保局在事件初期未科學監測跟蹤污染趨勢,監測布點不科學

  4月9日19時至4月10日20時共12批監測期間,在石油類監測指標已超標的事故點下游2公里處,至長慶橋斷面之間約40公里河道中,均未再設置監測點,且頻次偏低,未能及時跟蹤研判污染趨勢,無法為科學設置攔截吸附設施提供技術支援;未及時查明掌握污染情況,在距離市界斷面上游5公里處實際已發現受到污染的情況下,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環保廳報送了包含“可斷定境內污染源已全部切斷並清除,預計短時間內可解除應急狀態”相關內容的報告。

  四、事件原因和性質

  此次事件由交通事故致柴油泄漏直接引發,造成了甘肅、陜西兩省跨界污染,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事件級別為重大。經調查認定,事件的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致柴油罐車泄漏至汭河後匯入涇河。間接原因是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在事件初期對污染嚴重性預判不足,應對能力薄弱、措施不夠科學有效,造成跨省界污染。

  五、有關建議

  (一)以強化預案管理統籌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

  地方各級政府及環保部門要及時修訂完善政府預案,明確區域主要環境風險和敏感點,詳細規定各部門職責、應急響應程式和處置措施。同時要以強化預案規範化管理為抓手,針對區域特徵環境風險源,建立完善應急處置物資儲備實體庫和資訊庫、環境應急專家庫,為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保障。平涼、慶陽兩市要分別針對涇河流經平涼、慶陽段附近道路危化品運輸環境風險突出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制定涉危跨界專項預案。

  (二)強化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

  此次事件涉及的平涼市涇川縣,慶陽市寧縣,咸陽市長武、彬縣、永壽縣中僅有彬縣具備石油類指標的應急監測能力,其他4縣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均由相關市級環保部門支援開展。平涼市環保部門存在監測人員少、應急監測設備缺乏且老舊嚴重等問題,在加密監測布點和檢測分析方面存在較大困難。相關市縣兩級政府要按照《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準》等相關要求,在全面評估當地主要環境風險源的基礎上,有針對性的提高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同時各市要結合環保垂管工作實際,根據各縣(區)環境監測標準要求的高低,探索建立分級環境監測模式,實現全市環境應急資源共用,補齊部分縣級環境應急監測能力短板。

  (三)建立完善跨區域聯動機制

  涇河是甘肅寧縣與陜西長武縣的界河,也是黃河第一大支流渭河的最大支流,一旦受到污染,將極易造成跨省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並對下游渭河、黃河沿線飲用水水源地構成威脅。平涼、慶陽、咸陽三市要切實加強應急聯動、建立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構建跨省市、多部門、上下游協同作戰的環境應急聯動機制,採取切實可行的方案設計,促進資訊、資源高效共用,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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