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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日生態環境部關於新汶礦業集團(伊犁)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伊犁四號礦井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公示

2020-04-01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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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的有關規定,我部擬對新汶礦業集團(伊犁)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伊犁四號礦井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8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 編:100035

序號

項目

名稱

建設

地點

建設

單位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聯繫電話

1

新汶礦業集團(伊犁)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伊犁四號礦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新汶礦業集團(伊犁)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中煤科工集團北京華宇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屬伊犁伊寧礦區北區規劃新建礦井,井田面積76.50平方公里,建設規模600萬噸/年,配套同等規模選煤廠,服務年限99.32年,屬低瓦斯礦井。可採煤層共14層,採用斜井開拓、綜采采煤工藝,全部跨落法管理頂板,選煤採用重介分選工藝。已建成主斜井、進風斜井、緩坡斜井、回風立井、矸石井下充填系統、選煤廠等主體及其輔助工程,原煤倉、産品倉、矸石倉、輸煤棧橋等儲運工程,燃煤鍋爐、礦井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等公用及環保工程;工程總投資47.61億元,其中環保投資17338萬元,佔3.64%。

該項目屬“未批先建”項目,已處罰。

主要環境影響及對策:(1)生態:井田內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敏感區,無居民及水井分佈。採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將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措施:嚴格限制開採範圍,加強岩移觀測。對受影響區域採取生態恢復等措施。(2)地下水:井田內無居民和牲畜飲用水井。採煤疏幹地下水將對地下水造成不利影響。主要措施:做好場地分區防滲,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制定了地下水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3)地表水:礦井水和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將對水環境産生不利影響。主要措施:建設礦井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廢水經處理後回用。(4)固體廢物:主要為掘進和洗選矸石、生活垃圾,以及廢機油危險廢物等。主要措施:矸石全部井下充填,生活垃圾委託有關單位處理,廢機油等危險廢物委託有資質單位處理(5)環境空氣:原煤貯存、輸送、篩分破碎、轉載等環節産生的煤塵以及燃煤鍋爐煙氣排放將對大氣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主要措施:原煤貯存、輸送、篩分破碎等環節採取除塵措施。燃煤鍋爐採取脫硫等措施,煙氣達標排放。(6)整改措施:按期完成高礦化度預疏幹水回用和利用煤制天然氣餘熱供熱措施。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公眾參與內容、格式、程式基本滿足《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相關要求。

相關部門意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以新發改能源〔2018〕1035號文明確本工程屬新疆統一實施産能置換的75個煤礦之一。2018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能源〔2018〕298號文予以核準。

010-6655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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