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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政策聲明

2020-03-19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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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核安全局,並賦予其監督管理中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的職責和重任。從此,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從無到有,歷經風霜雨雪,不斷發展壯大,成為世界核與輻射安全領域不可忽視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十多年來,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走過了一段不平凡的路程。通過不斷探索、學習、實踐和創新,中國建立了一套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中國國情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塑造了一支事業心強、業務精幹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隊伍。

  國家核安全局作為獨立的核安全監管機構,始終倡導一種文化----即核安全文化,貫徹一項方針----即“安全第一、品質第一”的方針,遵循“獨立、公開、法治、理性、有效”的監管原則,秉承“嚴之又嚴、慎之又慎、細之又細、實之又實”的監管作風,傳承弘揚“核安全事業高於一切,核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嚴慎細實規範監管,團結協作不斷進取”的核安全精神,有效履行核安全監管職責。

  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事關公眾健康、事關環境安全、事關社會穩定,黨中央、國務院對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視,將核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上升為國家安全戰略,建立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推進相關工作。我國是核能核技術利用大國,三十多年來,我國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事業始終保持良好安全業績,核電安全達到國際先進水準,研究堆和核燃料迴圈設施保持良好安全記錄。

  上述成績的取得,關鍵在於發揚優良傳統,總結先進經驗,形成有效機制,做到十大堅持:

  堅持文化引領。正確的觀念、認識是正確行動的前提。始終重視核安全文化的引領作用,用文化的精神感召力、形象影響力、道德約束力,來深化從業人員以及社會大眾對安全的理解,並落實為自覺行動。通過努力,核安全文化從國際引入國內,在我們系統和行業,甚至全社會生根發芽。

  堅持依法行政。重視法律法規的約束性作用,堅持將安全重要活動納入依法管理範疇,確保監管活動始終依法開展;堅持依法行政,確保所有監管行為均得到法律授權。嚴格依靠法制開展監管。

  堅持依靠機制。立足監管實際,建立了一套審評、監督、執法、監測、應急機制,充分發揮機製作用,使各方力量、各種要素達到協調一致,確保了監管效率,提高了監管效能。全過程監督、全天候監測、審評AB角等有效機制,都為監督、審評工作的高效開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堅持接軌國際。參照國際標準,我國建立了一套接軌國際、立足國情的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借鑒國際做法,構建了全面、有效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模式,確保了我國核安全水準始終與國際先進水準保持一致。發揮“後發優勢”,學會“拿來主義”,充分吸收國際先進經驗,為我所用。

  堅持問題導向。開展風險識別、風險源管理,制定分級管理措施。注重經驗反饋,廣泛汲取事故、事件教訓,提出安全改進措施,並督促落實。注重事件、事故的調查處理,把事件、事故作為契機,努力發現並解決問題,深挖根源,消除隱患。

  堅持從嚴管理。牢固樹立“嚴”的意識,堅持從嚴管理,嚴就是對被監管者最大的支援,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堅持審評從嚴、許可從嚴、監督從嚴和執法從嚴,做到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

  堅持持續創新。創新驅動,通過理論創新推動體制創新、機制創新、方法創新和技術創新,破解監管瓶頸。用改革創新思路推動歷史遺留放射性污染、公眾溝通、能力建設等難點、熱點和焦點問題的解決。

  堅持夯實基礎。以人為本,培育一支專業分工明確、年齡結構合理的監管人員隊伍;致力於培養審評許可、監督執法、輻射監測、事故應急、經驗反饋、技術研發、公眾溝通和國際合作等綜合能力;注重獨立驗證和校核計算軟體的配套,注重安全試驗驗證平臺和輻射環境監測網路的建設。

  堅持團結協作。始終倡導“一家人、一件事、一條心”的和諧理念,構建堅強、和睦、活潑的工作氛圍。第一是“嚴”,做到紀律嚴明,作風嚴謹,監管嚴格;第二是“和”,做到和睦相處,和氣待人,和諧發展。第三是“進”,做到工作進步,能力進步,隊伍進步。

  堅持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監管機構自身做好表率,嚴格自我約束,凡是要求被監管方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追求卓越,當好榜樣,帶動全行業持續改進。抓鐵有痕、踏石留印,認定的事堅定不移,一抓到底,咬定青山不放鬆。

  步入“十三五”,核與輻射安全又開始新的征程。2017年2月,國務院批准發佈《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及2025年遠景目標》(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了6項目標、10項重點任務、6項重點工程和8項保障措施,包括提升核設施安全水準、核技術利用裝置安全水準、放射性污染防治水準、核安保水準、核與輻射應急水準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水準等6項目標,明確了保持核電廠高安全水準、降低研究堆及核燃料迴圈設施風險、加快早期核設施退役及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等10項重點任務,以及核安全改進工程、核設施退役及放射性廢物治理工程等6項重點工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于2017年9月1日通過,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核安全領域的頂層法律,是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充分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全面總結三十多年來核安全監管良好實踐的成果,對保障核事業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維護國家安全,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和“核電走出去”戰略具有重要意義。

  2018年3月,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議,全國人大批准組建生態環境部,將原環境保護部的全部職能和其他部委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相關職能進行整合。生態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從環境保護部到生態環境部,是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重大舉措,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場深刻變革和巨大進步。

  2018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核與輻射安全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領域,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九大均提出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組成單元,也確立了“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的目標。具體而言,就是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堅持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堅持“安全第一、品質第一”的根本方針,以風險防控為核心,以依法治核為根本,以核安全文化為引領,以改革創新為驅動,以能力建設為支撐,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持續提升安全水準,保障我國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事業安全高效發展。

  要實現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的現代化,首先需要實現監管者自身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管理過程的現代化,其核心是監管工作的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資訊化和精細化。為此,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依據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最新安全標準和國際同行的良好實踐,結合自身監管實踐及發展需求,建立並維護一個集中統一、分工合理、資源整合、流程優化、上下協同、運轉高效的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

  通過夯實“四塊基石”,強化“八項支撐”,形成法規體系健全、組織機構完整、技術能力強大、精神文化豐富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具備完善的核安全審評許可能力、監督執法能力、輻射監測能力、事故應急能力、經驗反饋能力、技術研發能力、公眾溝通能力和國際合作能力,為中國從核大國向核強國轉變提供有力支撐。

  近年來,民眾對核安全的關切日益增加,涉核輿情不斷涌現。黨中央、國務院對核安全工作更加重視,批示指示明顯增加,數量之多、關注問題之具體,前所未有。同時,我國核能核技術利用發展迅速,放射性廢物不斷累積,傳統的核與輻射風險有所增加,核恐怖襲擊、涉核項目“鄰避”問題、朝核環境安全等非傳統安全風險此起彼伏,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要求更高、任務更重、轉型發展的需求更迫切。

  面對新形勢,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需要實現跨越式發展,在工作重心上面臨“三個轉變”:在工作內容上,從建設項目審評監督向保障核設施持續運作安全轉變;在工作模式上,從經驗式監管向標準化規範化監管轉變;在工作方法上,從抓頂層設計向抓全面落實轉變。其中,工作模式的轉變最為基礎、最為關鍵、也最為緊迫,管理體系建設是其中的重中之重。管理體系建設是形勢所需、當務之急,對自身能力提升、對事業長遠發展、對提高安全水準具有重要作用。

  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及有效運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需要首先落實領導責任。領導層高度重視和推動,&&學習、&&研究、&&落實,發揮示範作用,把思想統一到優化內部管理、提高監管效能、建立長效機制上來。加強過程管控,強化制度執行,將管理體系執行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體系,定期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調度、考核,發現問題及時改進,確保管理體系要求落到實處、不打折扣,保障各項工作高標準、高品質、高效率完成。

  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系的維護和有效運作也需要每位核安全監管從業者的積極參與和貢獻。通過開展全員管理體系培訓,充分認識管理體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領會程式制度的科學性、專業性和嚴肅性,提高全系統人員對核與輻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業務流程和規範要求的認識和理解,強化責任意識和規矩意識,做到知責、履責、盡責。

  我承諾將認真履行管理體系所賦予的職責,並授權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對管理體系進行總體策劃、管理和協調,定期組織開展獨立評價和監督,針對發現問題及時制定並採取相應的改進行動,必要時對管理體系文件和程式進行修改和升版。推進管理體系的執行落實和升級維護,提高工作的科學性、系統性、規範性。加強組織保障,組建專門團隊,強化統籌協調,為管理體系的運維管理提供全面、長期、有力的技術支援。以“五大建設”錘鍊作風、打造隊伍,以制度建設樹立標準、明確規範,提高業務工作品質效益。不斷識別內部問題和外部變化,構建學習型組織,持續自我優化完善,保持管理體系的先進性。

  希望從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的所有相關組織和人員結合政治思想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核安全觀,緊扣國家核安全戰略,瞄準“兩個現代化”的建設目標,將貫徹落實管理體系要求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充分融合,傳承和弘揚核安全精神,認真執行管理體系的各項要求,規範管理,傳導壓力,強化內外溝通協調,提升監管工作品質,降低監管風險,傳承知識經驗,齊心協力做好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想幹事、能幹事、能成事的生態環保鐵軍,履行黨和人民所賦予的使命和職責。

  每一位監管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傳承監管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管理的優良傳統,報告管理體系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持續改進管理體系,保證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有力、公平、合法、可信,併為公眾認可,將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建成國內權威、國際一流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構,使我國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持續保持國際先進水準。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  國家核安全局局長  劉華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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