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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綜合治理初見成效 重點任務還需持續發力

2020-05-29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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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決策部署,經國務院同意,2018年11月,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自《行動計劃》印發實施以來,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和地方,以改善渤海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積極推進陸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環境風險防範等綜合治理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綜合治理成效初顯

  渤海生態環境品質整體向好,《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中有硬指標要求的5項核心目標任務取得重要進展,2019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水質)比例達到77.9%(2020年目標為73%左右);10個納入渤海入海河流劣Ⅴ類國控斷面整治專項行動(以下簡稱“消劣行動”)的入海河流國控斷面,有8個斷面水質已達到要求;排查出1.8萬餘個入海排污口,並繼續開展監測和溯源工作;修復濱海濕地280公頃,整治修復岸線新增13.7公里。

  通過採取調度分析、預警通報、資訊公開、督導幫扶等措施,推進各項任務落實。《行動計劃》中有明確時間節點的30項任務中,已完成15項,綜合治理取得重要進展。一是陸源污染治理取得重大突破,把好排污口和河流兩個閘口,入海排污口應查盡查,50條國控入海河流中46條河流水質達到目標要求;二是海域污染治理有序推進,清理非法和不符合分區管控要求的海水養殖面積53萬餘畝,各沿海城市建立“海上環衛”制度;三是三省一市按照“一灣一策、一口一策”的要求,全部完成河口海灣綜合整治修復方案編制,計劃實施61個生態修復項目;四是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得到提升,推動企業應急力量納入國家體系,組織三省一市完成重點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

重點任務還需持續發力

  環境污染治理成效不穩固。一是入海河流消“劣”成效尚不穩固,個別已暫時消“劣”的斷面水質出現反彈。根據2020年第一季度監測結果,納入“消劣行動”的10個斷面,天津濱海新區萬家碼頭斷面仍為劣V類,暫時消除劣V類的天津濱海新區馬棚口防潮閘、青靜黃防潮閘斷面返“劣”。另外,新增1個劣V類斷面,即天津濱海新區滄浪渠出境斷面。二是近岸海域水質狀況總體持續改善,但局部海域水質污染依然嚴重,改善緩慢,主要集中在遼東灣、渤海灣及萊州灣三大灣灣底;天津近岸海域水質季節性波動大,與天津入海河流國控斷面水質下降在時空上存在較強的關聯性,渤海入海河流一季度出現4個劣V類斷面,均位於天津。

  生態恢復修復工作進展遲緩。《行動計劃》要求,渤海濱海濕地生態修復規模不低於6900公頃,整治修復岸線新增70公里左右。近期,生態環境部開展了工作調度、衛星遙感監測及現場調研,並向各沿海城市(區)人民政府核實,發現生態恢復修復工作存在項目開工率低、完成修復量少等問題。三省一市共設立生態恢復修復工程項目61個,截至2020年4月底,僅有13個開工,開工率為21.3%。已完成濱海濕地修復280公頃,僅達到目標要求的4.1%,已整治修復岸線13.7公里,約佔任務量的19.6%。各沿海城市中,山東省濰坊市14個項目僅開工2個,遼寧省營口市、錦州市、葫蘆島市、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東省煙臺市僅開工1個項目,尤其是遼寧省大連市、盤錦市、河北省唐山市、山東省濱州市,所有項目均未開工。

  2020年是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收官之年,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及三省一市,緊盯5項核心目標任務,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統籌疫情防控,採取“全程跟蹤-動態監測-會商預警-督導幫扶”等系列措施,抓緊抓實三省一市重點攻堅任務,力爭攻堅戰取得預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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