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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實施排污許可制如何改善環境品質?

2017-03-28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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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我國環境管理的核心是改善環境品質。減少污染物排放是實現環境品質改善的根本手段。固定污染源是我國污染物排放主要來源,且達標排放情況不容樂觀。排污許可證抓住固定污染源實質就是抓住了工業污染防治的重點和關鍵。對於現有企業,減排的方式主要是生産工藝革新、技術改造或增加污染治理設施、強化環境管理,排污許可證重點對污染治理設施、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進行許可,通過排污許可證強化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促進企業達標排放,並有效控制區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

《方案》提出了多項以排污許可證為載體,不斷降低污染物排放,從而促進改善環境品質的制度安排。一是對於環境品質不達標或有改善任務的地區,省級人民政府可以通過提高排放標準,加嚴排污單位的許可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從而達到改善環境品質目的;二是環境品質不達標地區,對環境品質負責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通過依法制定環境品質限期達標規劃,對排污單位提出更加嚴格的要求;三是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以及地方限期達標規劃或有關水污染防治應急預案中枯水期環境管理要求等,針對特殊時段排污行為提出更加嚴格的要求,在許可證中載明,使得企業對污染物排放精細化管理的預期明確,有效支撐環境品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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