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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許可專家談(二)|全面啟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力促實現排污許可“全覆蓋”目標

2020-03-25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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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實施三年多來,通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共同努力,改革成效顯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技術體系初具規模,環境管理制度逐步銜接融合,環境主體責任初步明晰,分行業核發排污許可證有序推進。2020年是排污許可制實現固定污染源全覆蓋目標年,生態環境部統籌全國推動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摸排“應發未發”的排污單位並分類處置,將固定污染源全部納入環境監管範圍。

  一、“全覆蓋”的意義

  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是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國務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等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標任務,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支撐。能否實現“全覆蓋”,是排污許可制實施成敗的關鍵,更是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問題。

  (一)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最根本的目標是改善環境品質,強化污染物排放控制,減少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對改善環境品質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來,各地區生態環境品質明顯改善,但生態環境保護的形勢依然嚴峻,固定污染源管理仍將是今後一段時期內生態環境重點工作。

  通過全面清理整頓,做到底清數明,一是消除“盲區”,為“打贏藍天保衛戰”“打好碧水保衛戰”“推進凈土保衛戰”等提供污染源分佈、治污設施、污染物排放數據等固定污染源資訊,為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全面數據支撐。二是通過“靶點定位”實現重點監管,將存在歷史遺留問題的企業暴露出來,將游離在監管外的企業全部納入監管範疇,促進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放口規範化管理,環境品質才會逐步改善。

  (二)助推落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

  治理污染的關鍵在於厘清責任、壓實責任。我國環境保護法、大氣法、水法、土壤法等法律都對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做出了詳細規定,對於沒有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並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排污許可制如果不能實現“全覆蓋”,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就難以公平統一,造成“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等錯誤導向。清理整頓就是在摸清排污企業底數的基礎上,把污染物排放控制責任落到具體企業頭上,通過對企業加嚴要求,規範企業運作,推動企業守法,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才能真正調動起守法企業的污染防治主動性和積極性,更加科學地制定管理政策,公平公正的對企業進行獎勵和懲罰。

  二、通過哪些途徑實現“全覆蓋”?

  一是排污許可證“應發盡發”。只要不屬於禁止核發的情形,總體上按照“先發證再到位”的原則,要給予合理過渡期,企業作出整改承諾和整改方案後先發許可證,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下達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記載其存在的問題,規定承諾整改內容和整改期限。對不符合條件的現有排污單位,只有先發許可證、納入監管,督促企業依法整改、儘快符合排污許可證要求,做到“抓大抓小,抓點抓面,抓好抓壞”,才能避免部分排污單位游離于環境監管之外。

  二是開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做好清理整頓,是實現固定污染源“全覆蓋”的最關鍵一步。通過開展清理整頓工作,對已發證行業再次梳理,才能保障排污許可證“應發盡發”,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全覆蓋”目標,為探索形成更科學、更全面、更高效的排污許可制度夯實基礎,才能持續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和水準,加快改善生態環境品質。

  本次清理整頓對象為2017年至2019年應當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的火電、造紙等33個行業,要求全國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工作。以二污普數據為底單,結合工商、稅務、電力等資訊,以及生態環境監管企業名單、排污費徵收企業名單等,最大限度的查遺補漏,通過“摸”“排”“分”“清”四個步驟,以改革的精神正確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實事求是、考慮現實、兼顧歷史,實施分類處置,最終做到摸的徹底、排的準確、分的妥當、清的乾淨,實現固定污染物的“全覆蓋”。

  三是形成“閉環”監管。首先要將無證排污檢查作為證後監督管理的重點工作,要形成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無證排污,其次對於提出整改要求的發證企業,要移交給地方的執法部門,其後續是否完成整改,是否按照要求變更排污許可證都要作為管控的重點。

  三、要實現“全覆蓋”,生態環境部門應該怎麼做?

  任重道遠,需分秒必爭。此次清理整頓工作任務重、時間緊、意義重大,需要對目前二污普、工商、稅務、電力、生態環境監管、排污費等名單中的固定源排污單位進行全面梳理,大量的數據篩選比對和必要的現場排查核實對此項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戰。而且部分企業申報排污許可證缺乏積極性,態度不認真,需要生態環境部門不斷的督促指導才申領排污許可證,無疑會增加清理整頓的工作推進難度。地市級的排污許可人員是此次清理整頓的主力軍,在有限時間內既要梳理判斷行業類別、又要審核發證把關許可證品質,唯有把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分秒必爭方是出路。

  挑戰機遇並存,需勇於擔當。對於遇到的很多較為複雜、年代久遠的遺留問題和“久拖不決”的現象,決不能採取“能推則推、能避則避”的態度,要敢於創新,把清理整頓作為重要政治責任來擔當,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來完成,以“生態環保鐵軍”嚴格要求,敢趟“深水區”,敢啃“硬骨頭”,一家家企業排查清理,一個個問題梳理解決,細化分工、落實責任、全面排查、精準發力,切實將工作推深做實落細,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奠定堅實基礎,確保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工作取得圓滿勝利。

  作者: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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