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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舉辦2016年全國鄉鎮領導幹部農村環保培訓班的通知

2016-05-10

201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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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辦水體函[2016]8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深入實施“以獎促治”政策,大力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按照《環境保護部2016年度培訓計劃》,我部決定舉辦2016年全國鄉鎮領導幹部農村環保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6年5月18日至19日(17日報到,20日返程)。

  二、培訓地點

  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培訓中心(地址:湖南省長沙市井圭路10號)。

  三、培訓對象

  有關地市級、縣級環保局負責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管理人員和有關鄉鎮領導,各省級環保廳(局)相關管理人員。

  四、培訓內容

  (一)農村環境保護形勢與任務;

  (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經驗交流;

  (三)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等實用技術和長效運作管理機制。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培訓班由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承辦,統一安排食宿,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參加人員往返交通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二)請各省級環保廳(局)按照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選派人員參加培訓,並於2016年5月11日前將回執(見附件2)傳真至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

  (三)本次培訓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水環境管理司 賈小梅

  電話:(010)66103040,13717678180

  (二)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楊淇微

  電話:(010)84665852,18610966829

  傳真:(010)84665852

  (三)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培訓中心 胡獻舟

  電話:(0731)85622391,              

      13875855918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5月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

  附件1

名 額 分 配 表

序 號

地    區

 名    額

1

北京市

1

2

天津市

1

3

河北省

6

4

山西省

4

5

內蒙古自治區

3

6

遼寧省

2

7

吉林省

2

8

黑龍江省

2

9

上海市

1

10

江蘇省

5

11

浙江省

5

12

安徽省

3

13

福建省

3

14

江西省

3

15

山東省

5

16

河南省

4

17

湖北省

5

18

湖南省

7

19

廣東省

4

20

廣西壯族自治區

3

21

海南省

1

22

重慶市

3

23

四川省

4

24

貴州省

3

25

雲南省

3

26

西藏自治區

2

27

陜西省

3

28

甘肅省

3

29

青海省

3

30

寧夏回族自治區

2

3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3

32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1

 

  附件2:培 訓 回 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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