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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違法開發房地産 黑龍灘水源地生態環境遭到破壞

2021-09-17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1-09-17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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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四川發現,眉山市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黑龍灘水庫周邊違法開發房地産項目,擠佔黑龍灘水庫生態空間,嚴重破壞水源地生態環境,威脅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一、基本情況

  黑龍灘水庫位於眉山市仁壽縣,水域面積23.6平方公里,總庫容3.6億立方米,是眉山市區、仁壽縣、樂山市井研縣近300萬群眾的飲用水水源地,生態功能和地位十分重要。但是近年來,眉山市、仁壽縣違法在黑龍灘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規劃建設大量房地産項目,對保護區生態功能造成嚴重影響。此次督察進駐前,眉山市對鄰近水面的部分樓房進行了拆除。

  二、主要問題

  (一)違法侵佔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

  2017年12月,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准《眉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准保護區內新增居民集中居住點。但督察發現,2018年4月以來,眉山市、仁壽縣違反條例規定,在黑龍灘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大肆開發房地産項目,導致准保護區內居民集中居住點大量增加。其中,長島未來城、天府生態城2個片區已審批房地産項目20個,規劃建設樓房1097棟(其中低層樓房542棟),總用地面積約3222畝,建築面積約332萬平方米。截至目前,2個片區已建成樓房322棟(全部為低層),佔地約546畝,建築面積約37萬平方米;在建樓房775棟(其中低層樓房220棟),佔地約2676畝,建築面積約295萬平方米。大量低層樓房鄰水而建,嚴重擠佔飲用水水源地生態保護空間。

圖1 2018年4月以來,眉山市、仁壽縣在黑龍灘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共審批房地産項目20個

 

圖2 位於黑龍灘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部分正在鄰水而建的低層樓房

  (二)違規決策為房地産開發讓路

  2018年2月,眉山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在審議天府生態城、長島未來城片區項目規劃時明確,市人大常委會要對《眉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有關禁止性條款作出書面説明。眉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無法律解釋權的情況下,分別於2018年3月、2020年4月向黑龍灘風景區管委會、仁壽縣人民政府出具書面説明,違背立法本意,將條例中“禁止在准保護區內新增居民集中居住點”的規定,解釋為“本款規定的立法原意是禁止在准保護區內場鎮規劃區外的農村地區新增居民集中居住點”,為該區域房地産開發“開綠燈”,直接導致黑龍灘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20個房地産項目相繼違法開工建設。

圖3 2020年4月,眉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無法律解釋權的情況下,向仁壽縣人民政府出具違背立法本意的法律解釋

  (三)嚴重破壞黑龍灘水源地生態環境

  《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禁止非更新性、非撫育性採伐和破壞飲用水水源涵養林、護岸林和其他植被。但督察發現,2018年以來,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違規為有關房地産項目辦理林地使用手續,導致黑龍灘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342.56畝林地被侵佔,其中防護林63.45畝。同時,由於監督管理不到位,2018年以來,黑龍灘流域內還發生88件破壞林地案件,涉及林地面積761.58畝,其中防護林56.80畝。現場看到,黑龍灘水庫北部及西北部區域大量植被遭到毀壞,原有林木已被成片高樓和洋房取代,水源涵養功能基本喪失,影響了黑龍灘水庫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此外,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四川省黑龍灘生態環境保護試點總體實施方案》,眉山市應于2017年年底前建成生態環境保護工程項目53項。截至本批督察時仍有8個項目未完成甚至未實施,其中應建設的4000畝生態涵養林只完成了192畝,僅佔4.8%。

  圖4 左側為2019年4月衛星影像圖,黑龍灘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部分土地尚未開發利用,植被覆蓋較好;右側為2021年8月衛星影像圖,該區域內有大量房地産項目開發建設,影響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三、原因分析

  眉山市、仁壽縣貫徹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存在偏差,沒有正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係,對黑龍灘水庫的特殊重要地位認識不到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不力。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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