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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山縣九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滯後

2021-09-17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1-09-17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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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北發現,位於咸寧市通山縣的九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內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滯後,生態流量不能穩定下泄,影響保護區生態環境。
  一、基本情況
  九宮山自然保護區1982年經通山縣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88年2月成為湖北省第一批省級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2007年4月晉陞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九宮山自然保護區是華中地區生態系統保存完好的保護區之一,國家珍稀瀕危保護野生植物十分豐富,保護區內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多達39種,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長江中下游生態環境建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內共有6座小水電站,其中,核心區內3座,分別為集潭一級、安平二級、集潭二級水電站;緩衝區內3座,分別為太陽、石凱、安平三級水電站。
圖1  九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六座小水電站位置示意圖
  二、主要問題
  (一)清理整改放鬆要求
  2018年,國家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見》,要求位於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或緩衝區內的水電站原則上在2020年底前退出,在保護區批准設立前合法合規建設的水電站,可以限期退出,但不得超過2022年。
  督察組對地方提供資料核實發現,九宮山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內的6座小水電站應在2020年底前退出,但通山縣放鬆要求,將退出時間延遲至2022年底,截至督察進駐時仍有5座小水電站在運作。督察還發現,石凱電站于2014年進行改造擴建,裝機容量由400千瓦和250千瓦各一台改造為2台400千瓦,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核心區內的集潭二級電站在相關材料中稱其首次投産日期為2003年5月,並以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生效時間(2003年9月1日)前建設為由,認為其無需辦理審批手續。但督察發現,集潭二級電站兩台水輪發電機銘牌標識的出廠日期分別為2003年12月和2005年1月,不可能在2003年5月投産發電,該電站應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卻一直沒有辦理。
  圖2  集潭二級電站兩台水輪發電機銘牌顯示出廠日期分別為2003年12月、2005年1月,照此時間,該企業應辦理環評審批手續,但一直沒有辦理
  (二)等待觀望企圖以調代改
  《湖北省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退出類水電站應制定“一站一策”退出方案,明確退出時間,擬定退出程式。2019年10月,通山縣發佈《通山縣小水電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提出要進一步制定退出類小水電具體拆除方案,但之後一直沒有編制具體拆除方案,也沒有啟動實質性工作。通山縣還以“部分地塊保護區設立前就存在合法的水利水電設施”的不實理由,在上報的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中,將6座小水電站所在區域由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調整為一般控制區,企圖以調代改,繼續保留上述小水電站。
  (三)生態流量監管不力
  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加強長江經濟帶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管的要求,要確保小水電站穩定足額下泄生態流量,並於2020年12月底前安裝動態視頻線上監控設備,開展生態流量監測工作。督察發現,6座小水電站均未設置能保障穩定足額下泄生態流量的設施,也未開展生態流量監測。集潭二級電站還存在私自封堵生態流量泄放通道行為。2021年9月,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該電站在大壩中間新挖一個放水口作為生態流量泄放通道,但該通道卻被擋板封堵,無生態流量下泄,導致下游河道乾涸。
  圖3  2021年9月3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集潭二級電站僅在大壩中間位置設置一個小型放水口,還使用擋板阻隔,無下泄流量
圖4  2021年9月3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集潭二級電站下游河道乾涸
  三、原因分析
  通山縣態度消極,對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內的小水電站整改不力;對小水電站不能穩定足額下泄生態流量問題監管不力,影響生態環境。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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