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海南省發現,海南省一些地方對沿海防護林(以下簡稱海防林)保護認識不到位,侵佔毀壞海防林等問題依然存在。
一、基本情況
海南省四面環海,海防林具有阻擋風暴潮、防風固沙、涵養水源和保持水土等作用。《海南省沿海防護林建設與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將沿海以防護為主要目的的基幹林帶作為海防林管理。但督察發現,海南省一些市縣落實《規定》不到位,海防林保護不力,據海南省有關統計,近十年全省規劃保護的海防林長度從1051公里縮短至940公里,面積從14150公頃減少至10998公頃。
二、主要問題
一是違規調整規劃。《規定》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改變海防林林地用途。督察發現,一些地方隨意侵佔海防林,通過調整規劃蠶食海防林問題突出。萬寧市山欽灣區域原規劃有海防林293畝,2013年山欽灣高爾夫球場佔用《萬寧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10—2020年)》規劃的海防林53.7畝。2015年,萬寧市在制定《萬寧市總體規劃(2015—2030年)—林地控制線》時,將293畝海防林調整為227畝,並在規劃中剔除被佔用的海防林40畝。2019年,該市在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時,又將227畝海防林認定為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並以此為依據,在2023年編制《萬寧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21—2035年)》時將上述海防林調出林地管理範圍,不僅使高爾夫球場佔用海防林的行為合法化,還為今後繼續佔用海防林提供便利。
圖1 2023年12月2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萬寧市山欽灣高爾夫球場佔用海防林
文昌市翁田鎮明月村約90畝海防林被道路以及水産養殖取水排水設施侵佔,文城鎮清瀾片區約30畝海防林被挖塘破壞和堆放土方,沒有及時修復,地方在2023年還將其調出海防林範圍。
二是侵佔破壞海防林。《規定》明確,在海防林帶內禁止新建、改建或者擴建挖塘養殖項目,已建成的應當逐步退塘還林。2020年海南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要求,瓊海市應于2022年底前完成違規海水養殖清退工作。督察發現,該市不僅未按照要求清退海防林帶內的養殖坑塘,甚至在2020年修編《瓊海市養殖水域灘塗規劃(2018—2030年)》時,將已被養殖坑塘侵佔的海防林調出禁養區。截至此次督察進駐,仍有1170畝海防林被養殖坑塘違規侵佔。
圖2 2023年11月1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瓊海市違規侵佔海防林建設養殖坑塘
督察還發現,2023年上半年,萬寧市東澳鎮龍山村6.14畝海防林被擅自砍伐用於西瓜種植;瓊海市海南宏富軒置業有限公司未辦理任何手續違規建設野外露營場地等建築物,侵佔海防林5.02畝;陵水縣光坡鎮阿文沖浪基地侵佔海防林1.15畝。
圖3 2023年10月13日,督察組暗查發現,瓊海市海南宏富軒置業有限公司違規建設野外露營場地
三是管理保護不到位。佛羅林場位於樂東縣佛羅鎮沿海區域。督察發現,2023年以來該林場木麻黃陸續枯死,據海南省林業科學研究院調查報告顯示,木麻黃枯死涉及面積884.9畝,平均枯死率39.6%,樹齡10年到12年,屬成熟林。據林業部門統計,其中海防林達238.12畝。有關部門和管護單位未及時發現,也未採取有效補救措施,失職失責。
圖4 2023年11月1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樂東縣佛羅林場海防林大面積枯死
三、原因分析
海南省有關市縣對海防林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海防林破壞問題重視不夠,違規調整有關規劃,海防林被侵佔毀壞問題突出。市縣有關部門對海防林的建設、管理和保護工作不到位,對違法行為查處不力。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