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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一些地方林地損毀問題仍然多發

2024-05-17 來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

2024-05-17 來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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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上海市發現,上海市林地保護工作存在短板漏洞,非法毀林問題突出。

  一、基本情況
  森林是生態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對森林特別是公益林的保護尤為重要。上海市林業用地十分有限,以發揮生態效益為主導功能的公益林僅有162萬畝。
  二、主要問題
  一是違法毀林問題突出。督察發現,上海市一些地方森林資源監管缺失,市林業主管部門未將公益林全部納入監管範圍,18.6萬畝公益林長期游離于監管之外,林地佔用、林木採挖採伐均存在失控情形。督察組抽查寶山、閔行兩區29處林地,發現21處存在非法毀林問題,其中15處涉及公益林,2020年以來共毀壞公益林面積達757畝。
  森林法規定,禁止毀壞林木和林地,禁止向林地排放可能造成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寶山區羅涇鎮生態公益林管護示範區內85畝公益林被非法毀壞並傾倒渣土10.6萬立方米,林地種植條件被嚴重破壞。根據寶山區出具的土壤分析報告,相關區域土壤入滲率很低,採集的16個樣品入滲率大多數不符合《綠化種植土壤》最低標準要求,深層土壤幾乎不具備滲水能力。對此,寶山區綠化市容局一直未予查處。督察組暗查發現,該區域2021年補種的苗木已大量死亡。
圖1  2024年4月1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寶山區羅涇鎮生態公益林管護示範區內85畝公益林損毀
圖2  2024年4月1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寶山區羅涇鎮生態公益林管護示範區內2021年補種的苗木已大量死亡
  森林法規定,公益林除撫育、更新和低質低效林改造外,不得採伐。寶山區羅店鎮四方村59.4畝林地被劃為公益林後,羅店鎮不但未依法保護,反而將其對外承包經營,期間隨意採挖、銷售樹木,2022年以來共損毀公益林34.6畝。寶山區綠化市容局一直未將該公益林納入監管,督察組詢問時竟不知道此林地為公益林。
圖3  2024年5月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寶山區羅店鎮四方村公益林34.6畝損毀
  2020年10月,閔行區紫竹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黃浦江北側1萬餘棵林木未經批准被擅自採挖,損毀公益林面積達164畝。2020年以來,閔行區梅隴鎮曹中村119畝公益林也因違法採挖銷售林木被嚴重損毀。
  二是林地佔補平衡不嚴不實。上海市2017年2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佔用林地必須“佔一補一、佔補平衡”。2020年,泰華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建設寶島森林(衡山)酒店佔用東平國家森林公園公益林林地10.3畝,市林業主管部門在同意酒店項目佔用林地的行政許可中要求泰華公司補建林地,並明確指定了補建地塊。督察發現,泰華公司未按要求在指定的地塊上補建林地,而是違規將現狀林地的林木採伐後實施補種,不僅未落實佔補平衡要求,反而造成了新的林木破壞。2021年1月和7月,崇明區和上海市兩級綠化市容局先後對林地佔補平衡落實情況開展核查,均未指出補建位置不符、違規佔用林地等問題。
圖4  督察組查詢衛星影像顯示,實際補種區域2019年就為林地
  三是森林資源統計數據失真。抽查發現,寶山區將4塊共46.1畝已無樹木的林地納入森林資源統計。其中,羅涇鎮生態公益林管護示範區中被毀的9.3畝香樟樹林地,原有香樟樹2021年已被毀壞殆盡,補種的桂花樹苗絕大部分枯死並未成林,但2023年仍被納入森林資源統計。此外,2021年閔行區有112畝森林資源被重復統計。
  督察還發現,為應對上海市新增森林面積指標考核,市林業主管部門將部分已成林地填報為未成林地,再逐年改為已成林地,變存量為增量。僅2021年,全市通過此種方式新增森林面積達3.5萬畝,實為虛增。
  三、原因分析
  上海市有關部門和部分地區對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措施不力,作風不實,監管不嚴,林長制等相關制度流於形式,責任制不落實,致使問題多發並長期存在。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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