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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洪湖水環境水生態狀況持續下滑

2024-05-17 來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

2024-05-17 來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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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北省發現,荊州市洪湖流域生態保護治理不力,洪湖水環境品質下降和生態退化問題突出。

  一、基本情況
  洪湖是湖北第一大淡水湖泊,是江漢平原重要的調蓄湖泊和生態屏障,也是長江中下游最具代表性的湖泊濕地和生物多樣性區域之一。2012年以來,洪湖水質持續惡化,2021年至今一直為Ⅴ類。水生植被覆蓋度低,僅佔全湖面積12%,不到有記錄以來歷史較好水準的1/5,沉水植物幾乎消亡,野生紅蓮面積大幅度減少,底棲動物多樣性降低,物種數僅為有記錄以來歷史較好水準的1/4。
  二、主要問題
  一是城鎮生活污水直排問題突出。洪湖是荊州市主城區、監利市、江陵縣等城鎮排水的主要受納水體。2018年12月印發的《湖北省洪湖湖泊保護規劃》要求,到2025年完成現有建成區的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荊州市第二輪管網排查任務目前僅完成城區65%,錯混接問題依然嚴重,管網建設改造遲緩,部分區域污水直排問題突出,對洪湖水質造成影響。
  督察發現,荊州市主城區雨天大量雨污混合水通過雷家垱、草市等6個雨水泵站直排河道。監測結果顯示,雷家垱雨水泵站外排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49毫克/升、氨氮濃度為15.8毫克/升,分別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2倍、2.2倍,草市雨水泵站外排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1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21.8毫克/升,分別超標1.2倍、3.4倍。
圖1  2024年4月19日,督察組暗查發現,雷家垱大量雨污混合水直排河道
  監利市江城路截污閘東南雨水泵站大量直排雨污混合水,化學需氧量超標1.4倍,在林長河形成超過1公里漂浮污泥的污染帶。江陵縣2014年陸續開發建設的萬佳時代小區,建築面積達到15萬平方米,直排污水形成黑臭水體,最終都通過溝渠流入洪湖。
圖2  2024年4月20日,督察組暗查發現,林長河漂浮污泥的污染帶
  二是養殖污染嚴重。畜禽養殖廢水、水産養殖尾水是入湖污染的重要來源。督察進駐期間,隨機抽查8家規模化養殖場就有4家存在問題。監利市園夢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直接將生豬養殖糞污抽排至場外溝渠,群眾反映強烈。監利市遠富家庭農場糞污收集處理設施不完善,利用約8畝無防滲措施的池塘存放糞污。洪湖市茭牌灣牲豬養殖專業合作社養殖廢水隨意排放,通過私設軟管排入周邊水體。洪湖市晟鵬畜牧養殖有限公司沼液池私設軟管通向溝渠,養殖廢棄物長期在溝塘旁隨意堆放,對周邊水體造成影響。
圖3  2024年5月12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監利市園夢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廢水直排溝渠
  大量未經處理的水産養殖尾水,通過溝渠排入四湖總幹渠,最終匯入洪湖。2019年以來,國家和湖北省均要求加快推進水産養殖業綠色發展,大力實施池塘標準化改造,推動實現尾水達標排放。荊州市目前完成養殖池塘改造治理面積僅佔總面積的13.2%。抽查發現,部分已建成水産養殖尾水治理項目運作也不正常。監利市毛市鎮光榮村乾坤水産養殖家庭農場項目治理設施長期停運,養殖尾水直排;新溝鎮振華漁業治理項目生物接觸池、生物刷大面積破損,不正常運作。
圖4  2024年5月10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振華漁業治理項目生物刷大面積破損,不正常運作
  湖北省2019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整改方案要求,荊州市2021年1月底前應完成19.99萬畝退垸還湖任務。荊州市以開展生態種養等名義保留4.5萬畝。抽查發現,勝利大垸、濱湖漁場、鬥湖漁場圍垸內有多處名義為“人放天養”模式的養殖場,實際上仍然是投肥養殖。
  三是生態保護修復還不到位。2018年12月印發的《湖北省洪湖湖泊保護規劃》要求,在茶壇東南、西南角以及下新河入湖口等重要河口和植被稀疏區域設置濕地植物恢復點,在茶壇和金壇之間區域栽植327.8公頃耐干擾性強的沉水植被,在清水堡示範區恢復浮葉植物群落面積405.4公頃,督察發現上述項目均未實施。藍田河口示範區恢復浮葉植物群落面積615.4公頃生態恢復項目,也未開展初步設計。
圖5  2024年5月13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洪湖市茶壇村西南角大面積裸露
  2022年9月,省有關部門印發《湖北省洪湖“一湖一策”實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應于2022年底完成的洪城河、張大口河、挖溝子河清淤工程,均未實施。2021年1月,省有關部門印發《湖北省五大湖泊防洪排澇與生態調度意見》要求,通過水量水位調節,促進湖區植被恢復和實施生態補水。督察發現,習家口閘、荊襄河閘和高場南閘部分時段入湖生態流量不足,達不到補水要求,生態補水措施難以滿足水質改善要求。
  三、原因分析
  荊州市和有關部門對洪湖生態保護治理有畏難情緒,決心不夠,不碰硬、慢作為,流域規劃統籌不力,推動落實洪湖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主要措施不到位。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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