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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丨中國建材集團浩源水泥有限公司環境污染嚴重

2020-09-23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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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8日至10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中國建材集團齊齊哈爾市浩源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浩源水泥”)進行現場督察。督察發現,浩源水泥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淡薄,違法違規問題突出,環境污染嚴重。

  一、有關情況

  浩源水泥是中國建材集團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所屬控股企業,位於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建有1條2500噸/日熟料新型幹法電石渣制水泥生産線,可年産水泥熟料68.2萬噸。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開工建設,2012年7月2日建成投運,2013年4月被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並購。

  二、存在問題

  (一)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滯後,長期超標排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對水泥企業脫硝設施安裝和除塵設施升級改造提出了明確要求,2016年6月,齊齊哈爾市更是明確要求浩源水泥實施水泥窯低氮燃燒和脫硝技術改造。但浩源水泥長期逃避環保主體責任,對污染治理要求消極應對,直至 2019年4月才安裝投運脫硝設施,2020年4月完成窯尾袋式除塵改造,導致期間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長期超標。2019年6月,浩源水泥顆粒物排放濃度超標2.8倍,氮氧化物超標1.78倍,被齊齊哈爾市生態環境局處罰50萬元;9月,顆粒物排放濃度超標3.55倍,被齊齊哈爾市生態環境局處罰80萬元。此次督察時,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雖然達標,但廠區內仍有大量原料露天堆存,揚塵和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十分突出。

圖1  物料無防塵措施露天堆放

  (二)工業廢渣隨意堆存,治廢企業淪為污染源頭。浩源水泥電石渣長期違規堆存。2019年4月和6月,齊齊哈爾市兩次向浩源公司下發“回頭看”督察整改通知,要求浩源水泥落實污染治理責任,對電石渣違規堆存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然而此次督察發現,雖然浩源水泥已開展一些整改工作,建成兩座電石渣堆棚,但仍有大量電石渣露天堆放,電石渣轉運過程中,隨意拋灑揚散。督察組對廠區電石渣堆場旁水坑取樣監測,結果顯示pH值12.4,為強鹼性污水。浩源水泥作為開展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的治廢企業,卻淪為問題嚴重的污染源。

圖2  電石渣露天堆放

圖3  電石渣形成的強鹼性廢水坑

  (三)産能置換弄虛作假,長期無證經營。浩源水泥自2012年7月建成投運以來,一直未取得水泥生産許可證。2015年,浩源水泥著手通過産能置換方式申報水泥生産許可證,但相關工作弄虛作假、不嚴不實。2017年1月,因置換方案中使用國家已明令淘汰的8條水泥機立窯生産線,被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産能,未獲得生産許可。該公司2020年6月上報的置換方案中,違反政策規定,將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樺南分公司700噸/日核準産能上報為800噸/日,導致産能置換和許可證申請工作再次停滯。2019年1月,有關部門批復同意可採取産能置換辦理生産許可證,但是浩源水泥産能置換方案一變再變、一拖再拖,置換工作至今仍未完成,一直無證違規生産經營。

  此外,浩源水泥長期以來沒有履行礦山修復治理責任,所屬金鑫礦業有限公司一直未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礦山治理修復方案,未採取任何治理修復措施。2014年11月、2015年5月,還因越界開採,被原阿榮旗國土資源局處罰並沒收違法所得共計19.6萬元。

  三、原因分析

  浩源水泥作為中國建材集團所屬企業,不僅沒有認真落實國家産業政策、遵守環保法律法規,長期違規違法生産;而且在監管部門多次督辦的情況下,仍然敷衍整改,甚至在整改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突出環境問題持續存在。

  北方水泥股份公司作為浩源水泥的上級公司,對下屬企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監督、不檢查,考核走過場;對國家産業政策認識不到位,産能置換整改工作不積極、不得力,一拖再拖,導致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督察組將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並督促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依法依規查處、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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