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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丨北京市平谷區洳河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亂象叢生

2020-09-30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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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11日,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下沉北京市平谷區督察發現,平谷區正規污泥處置場建設投運緩慢,平谷洳河污水處理廠污泥長期不規範處置甚至非法填埋,環境風險突出。

  一、基本情況

  2015年7月31日,在洳河污水處理廠原工藝中有脫泥設備的情況下,平谷區水務局與北京山水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水青公司)簽訂《平谷洳河污水處理廠污泥臨時處理設施特許經營協議》,由山水青公司另採取簡單處理工藝,通過添加化學藥劑調理加板框壓濾方式,處置洳河污水處理廠産生的污泥。2015年8月至2020年9月,山水青公司共處理平谷洳河污水處理廠污泥14萬餘噸。

  二、主要問題

  (一)污泥處置隨意。2015年8月至2019年1月,山水青公司以路基建設、土地利用等名義,將簡單處理後的10萬餘噸洳河污水處理廠污泥,轉移至多個地點隨意堆放,其中部分污泥去向不明。督察組抽查發現,山水青公司將約1.8萬噸污泥運送至平谷區南獨樂河鎮望馬臺村泃河附近的砂石坑堆放,佔地面積18.2畝,沒有採取任何環保措施,僅利用一層塑膠布進行簡單防滲(見圖1)。其間,山水青公司還曾與劉店生態橋有機肥廠合作,試圖將污泥冒充有機肥原料,後被合作方終止了合作。

圖1 南獨樂河鎮望馬臺村泃河附近的砂石地污泥堆放點

  (二)非法填埋污泥。調查發現,山水青公司曾利用北京富農同富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農肥業公司)處置污泥。在富農肥業公司拆遷後,未被處置的剩餘污泥就近非法填埋,造成土壤污染。在填埋現場,督察組利用挖掘機挖出大量污泥(見圖2),惡臭陣陣。調閱有關材料顯示,填埋總量約1.82萬噸,取樣送北京市城市排水監測總站有限公司檢測結果表明,其細菌總數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泥質標準。

圖2 北京富農同富肥業有限公司原址上挖掘機現場挖出污泥

  (三)處置設施投運遲緩。平谷區水務局2015年與山水青公司簽訂的《平谷洳河污水處理廠污泥臨時處理設施特許經營協議》,特許期長達10年,與其“臨時處理”定位不符。平谷區于2013年開始建設污泥無害化處理廠,直至2019年8月才完成主體工程建設,並進入調試運作。之後又因電力負荷不夠等原因,難以實現污泥有效處理。洳河污水處理廠每天産生的約75噸污泥仍繼續送交山水青公司不規範處置,直至督察組進駐後的9月23日,平谷區水務局才與山水青公司解除合同(見圖3)。由於“臨時處理”變成長期處置,直接導致規範處理設施建設遲緩。

圖3 平谷區水務局與山水青公司簽訂的特許經營終止協議書

  三、責任分析

  平谷區水務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在組織簽訂《平谷洳河污水處理廠污泥臨時處理設施特許經營協議》後,對協議具體落實情況監管不到位,任由違規行為長期存在,存在失職失責情況。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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