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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2021-11-23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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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福建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0年5月8日正式書面反饋督察報告。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視,把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一份必須答好的政治答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傳承弘揚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實踐,統籌做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紮實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截至目前,福建省38項具體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10項,其餘28項正在按序時進度推進,督察進駐期間轉辦的4433件信訪件已完成整改4425件,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按照要求,現將福建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開。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政治責任
  一是堅持思想引領抓好整改。省委和省政府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到生態環境保護的全過程、各方面,堅定不移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領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省委第一時間舉辦黨政幹部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專題培訓班,開展“八個專題”學習,深化“五個對照搜尋”,抓好“四個有效轉化”,全省參訓人數超過2萬人次。二是堅持及時部署全面推進。成立由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多次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會,研究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省領導常態化赴一線檢查、一線督辦、一線落實,實實在在推動問題整改。省人大常委會持續推動生態環境領域地方性法規制定,省政協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問題協商議政,督促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三是堅持健全機制確保成效。建立健全省領導包案、第三方監督評估等6項狠抓整改落實工作機制,對督察反饋的“13+3”個問題,分解落實為38項具體任務,均由省領導包案負責。組建第三方監督評估組,堅持開門搞整改。嚴格對賬銷號管理,規範整改驗收程式,確保整改工作紮實推進、取得實效。四是堅持嚴督實查壓實責任。省直相關部門落實行業主管責任,各地黨委和政府落實屬地責任,深入推進整改工作,並舉一反三推動突出問題整改。制定《福建省省直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福建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三明、南平、龍岩開展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對中央督察移交的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共問責104人。
  二、紮實開展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全方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一是綠色發展水準穩步提升。嚴格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單位GDP能耗持續下降,2020年全省單位GDP能耗優於全國平均水準33%。2020年,全省清潔能源裝機比重55.8%,高於全國平均水準5個百分點;數字經濟增加值2萬億元,佔GDP比重超過45%,規模以上高技術産業增加值比上年增長8%,新型功能材料、生物制藥等4個集群入圍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堅持節約集約用地,連續21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二是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明顯。全面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21年1—10月全省設區城市空氣優良天數比例99.1%。深入推進碧水攻堅“三鞏固”行動,2021年1—10月全省主要河流Ⅰ~Ⅲ類水質比例96.0%。開展“守護凈土”專項行動,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地塊314個,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2.17%。三是海洋生態保護管控持續強化。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全面排查整治2678個入海排放口,全面完成27個縣級、6個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海水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的編制及發佈,清退超規劃海水養殖2.29萬公頃。44家沿海開發區配套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32家近岸海域省級以下工業園區實現污水集中處理排放並聯網。2021年1—10月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92.4%。四是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質增速。全省2020年新增污水處理能力81.25萬噸/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網1698公里;2021年以來新增污水處理能力40萬噸/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網1120公里,污水處理率提高到96%以上。全省2020年新建成投用11座垃圾焚燒廠;2021年以來新建成投用4座垃圾焚燒廠,新增無害化處理能力2900噸/日,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提高至100%。完成49座非正規垃圾堆場整改。全省共有危廢許可證單位97家,年利用處置能力達186.9萬噸,危廢安全利用處置率達100%。五是生態保護修復不斷加強。全省設立各類自然保護地357處,基本形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完成礦山綜合整治189個,修復各類礦山面積70.4平方公里。統籌推進閩江流域六個攻堅戰任務,實施549個補短板利長遠的治理項目。完成閩江入河排污口整治3118個,全面完成水口庫區21.2公頃超規划水産養殖網箱清退。六是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實施比國家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形成覆蓋水、氣、土等各種環境要素的品質標準體系。率先建成覆蓋省市縣三級的生態雲平臺,225個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和210座水質自動監測站建成並聯網。持續開展“清水藍天”環保專項行動,2020年以來累計辦理《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和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129起。2021年1—10月,全省12369信訪投訴同比下降24.4%,到期辦結率100%。
  三、持續實施生態省建設戰略,加快建設美麗中國示範省
  下一步,福建省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最堅決態度、最有力舉措、最嚴明紀律,扎紮實實推進督察整改,持之以恒推進生態省建設,深化拓展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努力建設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先行示範區和美麗中國示範省。一是堅持綠色發展,推動生態環境“高顏值”和經濟發展“高素質”協同並進。抓緊制定實施福建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方案,開展低碳試點示範;強化綠色管控,加快綠色轉型,組織實施綠色産業指導目錄,推動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強化能耗雙控,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大力發展迴圈經濟,倡導綠色生活。二是堅持精準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藍天工程,抓好大氣污染綜合整治、聯防聯控,遏制臭氧污染升高趨勢。實施碧水工程,深化河湖長制,鞏固拓展閩江流域等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成效。實施凈土工程,建立企業用地優先管控名錄,構建“防控治”三位一體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實施碧海工程,開展海域海灘海岸垃圾攻堅戰整治行動。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全力推進中央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健全工作推進機制,落實領導包案與交賬銷號等制度,推動整改工作落實到位。提高整改標準和品質,對區域性、行業性、流域性問題,強化系統治理;對項目建設問題,加強工程品質把關,強化工程驗收;對共性問題,堅持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四是堅持改革創新,深化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持續推出一批有示範意義、可推廣、可複製的創新舉措和制度成果,加快形成導向清晰、激勵有效、多元參與、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進一步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努力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生態福建、美麗福建,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應有貢獻。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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