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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2021-11-24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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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青海省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0年5月9日反饋了督察意見。青海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高標準嚴要求推進督察整改,全省生態環境保護邁上新臺階。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現將青海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佈。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整改工作,先後召開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動員部署會、推進會、調度會等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省委書記、省長任雙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整改方案,細化分解任務,逐一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與各市州和省直相關部門簽訂整改目標責任書,將年度整改任務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嚴格考核獎懲。省委省政府領導靠前指揮,實地調研督導、解決問題、提出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和工業園區也均成立了黨政“一把手”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分級分層細化制定整改實施方案,統籌督察整改與“六穩六保”任務,採取領導聯點包片、輪班現場督導、全程包保負責等措施,紮實推動督察整改落實落地。
  二是健全制度機制,強化整改督導。出臺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制定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整改銷號、檔案整理等制度規範,建立資訊週報告、進展月調度、掛牌督辦、派駐盯辦、整改工作“大事記”等機制,以嚴密制度推動整改規範有序開展。成立6個實地督辦組,採取專項督查、挂賬督辦、明察暗訪等形式,對整改情況包片區包事項按月督辦。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全面深入檢查8個市州和2個工業園區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和群眾舉報辦理情況,對存在問題督促抓緊整改,對未達序時進度的事項掛牌督辦。
  三是加強資訊公開,嚴格責任追究。建立省、市、縣三級宣傳聯動機制,通過“一台一報一網雙微”平臺,及時向社會公開整改方案、整改進展和整改成效,積極回應群眾關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開設“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進行時”專欄,組織新聞媒體報道整改工作經驗做法,累計刊播新聞稿件5600余篇,以先進典型引領帶動整改工作見效,營造了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省紀委監委對督察移交的4起責任追究問題線索依規依紀追責問責,已對10個責任單位、50名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問責情況向社會公開。
  二、以整改促工作,全面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準
  一是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切實擔負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建立生態安全協調機制,推動常態化管理。編制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規劃,成立黃河上游生態保護與高品質發展實驗室,著力構建“兩屏護水、三區聯治、一群驅動、一廊融通”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格局。發佈長江流域青海段禁捕通告,統籌推進長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青海湖封湖育魚等工作。制定印發《關於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實施國家公園示範省建設三年行動,三江源、祁連山(青海片區)國家公園體制試點順利通過評估驗收。迅速開展木裏礦區非法採煤問題處置工作,紮實推進木裏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實現階段性目標。
  二是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生態環境治理方式實現從自上而下為主,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結合轉變。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環境經濟政策和治污減排措施協同,推動環境治理目標實現以抓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為主,向以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為核心的多重目標轉變。完成機構改革和省以下環保機構垂管改革,制定實施省級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環境治理格局逐步實現從生態環境部門“單打獨鬥”的“小環保”向各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大生態”轉變。
  三是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持續實施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二期、祁連山生態保護與建設綜合治理、天然林資源保護、三北防護林、退牧還草等重大生態工程。國土綠化提速三年行動計劃圓滿完成,五級河湖長體系全面建立,開展“守護母親河、推進大治理”專項行動。紮實推進自然保護區85宗退出礦業權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監督檢查驗收,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遏制新增違法違規活動和規模範圍擴大問題。經持續努力,濕地面積穩居全國首位,森林覆蓋率由6.3%提高到7.5%,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7.4%,生態保護修復成效明顯。
  四是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之路,綠色低碳迴圈經濟發展水準不斷提升。産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優化,戰略性新興産業增加值佔比提高至6.5%,迴圈經濟立法加快,三大工業園區迴圈經濟佔比超過60%,服務業增加值佔比保持在50%以上。綠色有機農畜産品示範省建設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試點面積擴大到300萬畝。紮實推進清潔能源示範省建設,海西、海南兩個可再生能源基地躍上千萬千瓦級臺階,清潔能源裝機佔比超過九成,“百日綠電三江源”再創世界新紀錄,全國首個全清潔能源運營的大數據産業園投運。持續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著力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全省步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階段。
  五是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目標,生態環境品質明顯改善。國家“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確定的9項約束性指標和青海省確定的11項約束性指標均提前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明顯下降。累計淘汰燃煤小鍋爐3449蒸噸、黃標車及老舊車3.3萬輛,現役262萬千瓦時燃煤火電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大氣“十條”終期國家考核為優秀,2020年全省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平均97.2%,高出國考目標1.3個百分點。完成縣級及以上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任務,在全國率先完成城市黑臭水體治理並實現長治久清,湟水河出省斷面水質穩定達Ⅳ類且Ⅲ類水質佔比進一步提升,19個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全部達到優良,高出國家目標10.5個百分點,長江、黃河干流、瀾滄江、黑河出境斷面水質持續保持在Ⅱ類及以上。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推進污染場地治理修復,土壤環境總體保持清潔。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創建,4個縣區被命名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現全覆蓋,農牧區人居環境顯著改善。
  六是加大投入補短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基礎不斷夯實。累計落實資金104.8億元用於生態修復治理、污染防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等領域,生活垃圾高溫熱解處理、分散式小型污水處理設施研發取得突破,污水處理廠原位升級提標改造和小流域生態修復治理新技術投入應用。完成“廁所革命”三年行動任務,推進西寧“無廢城市”試點建設,啟動三江源清潔供暖試點,率先出台塑料污染治理省級實施辦法。完善祁連山地區生態環境綜合監測網路,覆蓋全省重要生態功能區的“天地一體”生態環境監測網路更加健全。強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建立運作省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規範強化輻射環境監管。
  三、保持戰略定力,努力開創生態文明建設新局面
  一是持續抓好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始終把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堅持要求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保質保量完成督察整改任務。對已完成整改事項持續鞏固成效,嚴防問題反彈;對尚未完成整改事項強化盯辦督辦,嚴格實施清單式銷號管理,確保按時限要求完成;對列為長期整改的事項研究制定階段性目標任務,既打攻堅戰又打持久戰。對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舉報辦理情況開展“回頭看”,確保整改到位,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統籌推進解決鹽湖資源高效集約迴圈開發、青海湖生態環境保護和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等一批關聯性、普遍性問題。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減污降碳,組織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率先開展碳中和示範區建設方略研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緊抓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治理、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落實精細化管控措施,推動空氣品質持續穩定向好。堅持系統觀念,強化“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協同治理,落實“五水共治”要求,統籌推進黃河干流、湟水河等水環境保護、水生態修復、水污染治理,完善河湖長制度,深入推進“清四亂”行動,加快智慧河湖建設,確保長江、黃河干流、瀾滄江、黑河出境水質保持Ⅱ類以上,湟水河出境水質穩定達到Ⅲ類。積極打造“無廢西寧”示範模式,持續推進土壤安全利用,健全土壤污染源頭預防和風險管控體系。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協調機制,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三是全力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圍繞打造生態文明“八個新高地”,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統籌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推動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的空間格局。實施“中華水塔”保護行動綱要,加強源頭保護和流域綜合治理,穩固提升水源涵養功能。推進實施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戰略。高水準建設國家公園示範省,高標準建設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規劃建設青海湖、崑崙山國家公園,率先在全國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特色鮮明的自然保護地模式和樣板。高品質完成木裏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紮實推進三江源、祁連山、青海湖生態保護和修復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加快建設世界級鹽湖産業基地,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産業高地,構建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加快工業園區迴圈化改造、污染物集中治理,推動綠色製造,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健全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構建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健全評價考核監管機制。
  下一步,青海省將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全國“兩會”青海代表團審議和來青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紮實推動堅持生態優先、推動高品質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有機結合,全力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始終承擔好維護生態安全、保護三江源、保護“中華水塔”的重大使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舉全省之力抓好督察整改,以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服務推動高品質發展,書寫新時代青海新篇章。
  來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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