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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問責情況

2021-12-18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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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福建省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0年5月8日向福建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同時移交督察發現的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
  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視,堅定不移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領整改實踐,切實增強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紮實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以實際行動和成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雙組長,多次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進行專題研究。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省紀委監委成立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調查問責工作,對移交的5個責任追究問題逐一查清事實、厘清責任,科學精準穩慎有效實施追責問責,確保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根據查明事實,依據《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規定,對104名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其中,廳級幹部10人,縣處級幹部40人,科級及以下幹部5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0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並處17人、黨紀處分44人、政務處分9人),因退休且非黨員給予政務立案但免於處分1人,誡勉24人,通報9人。同時,對6名領導幹部進行批評教育。
  一、關於漳浦、華安兩縣敷衍整改、弄虛作假問題。
  經查,漳浦縣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不力等問題敷衍整改,礦山違法開採屢禁不止,多數持證飾面石材礦山未落實修復治理要求,漳浦意發石材有限公司長期無證、越界開採,導致蔡坑水庫淪為“牛奶湖”;石材加工企業違法排污問題嚴重,赤湖鎮飾面石材加工集中區部分企業違規傾倒石粉,部分企業廢水收集處理不到位導致形成“牛奶塘”;虛假整改問題突出,有的礦山企業將盆栽苗木簡單覆土,甚至直接擺放,搞“盆栽式復綠”,有的將草皮直接鋪設在砂石、混凝土地面上,應付檢查。華安縣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的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廢氣超標排放等問題敷衍應對,導致環境違法行為整而未治、禁而未絕;為應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偽造政府專題會議紀要,弄虛作假。漳州市政府、漳浦縣委縣政府、華安縣政府,市縣工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和有關鄉鎮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時任漳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張慧德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漳浦縣委書記、漳州古雷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戴平忠和時任漳浦縣委副書記、縣長黃慶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華安縣委副書記、縣長陳東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另有18名處級幹部和43名科級及以下幹部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誡勉、通報等處理。
  二、關於廈門市督察整改不力,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問題。
  經查,廈門市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推進不夠有力,前埔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湖裏污水處理廠新建項目、海滄污水處理廠改造等項目建設滯後,未及時完成污水處理能力整改目標,造成大量污水直排入海;未按要求完成全市污水管網排查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污水管網排查率至2018年12月僅為57.3%,雨污分流改造完成率至2019年7月僅為50.7%;同安工業集中區破損管網修復改造進度滯後,大量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直排埭頭溪,導致埭頭溪水體黑臭。廈門市政府及同安區、思明區政府,廈門市市政園林局等部門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分別給予時任廈門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張毅恭,時任廈門市市政園林局黨組書記、局長龔建陽,時任廈門市同安區委副書記、區長、總河長王雪敏政務警告處分;對時任廈門市思明區委副書記、區長夏長文,時任廈門市思明區副區長吳申宇通報處理。另有6名處級幹部分別受到誡勉或通報處理。
  三、關於福清市江陰港城經濟區水污染防治不力,導致近岸海域水質惡化問題。
  經查,2014年至2019年,福清市江陰港城經濟區管委會未按規劃要求對污水處理廠開展提標改造工作;在規劃建設的東部産業區污水處理廠無法推進的情況下,未有效研究解決江陰鎮、新厝鎮生活污水處理問題,生活污水配套管網建設和接管工作滯後,導致大量生活污水直排興化灣;執法監管不力,對福州耀隆化工集團公司私設暗管、長期利用雨水排口偷排工業廢水問題監督檢查、跟蹤整改不到位。福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弄虛作假,在2018年5月向原福州市建委上報省環保督察整改情況時,謊報江陰鎮生活污水已納入污水處理廠處理。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分別給予時任江陰港城經濟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高雙成,江陰港城經濟區管委會二級調研員林雲明誡勉處理;給予時任江陰港城經濟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顏美春黨內警告處分;對時任江陰港城經濟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王嘯通報處理。另有6名科級及以下幹部分別受到黨紀處分或誡勉處理。
  四、關於寧德市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問題。
  經查,寧德市對生活污水治理推進不力,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後,2011年規劃新建的東區污水處理廠至2019年10月才建成通水,原計劃2017年12月投入運作的貴岐山污水處理廠至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仍處於施工階段;東蘭片區、福洋河以南區域污水管網建設滯後,導致東蘭片區大量生活污水經簡易生化設施處理後直排東湖,福洋河以南區域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對南大塘沿河排水口及沿河餐飲企業污水直排的治理不到位,導致南大塘排澇渠水體黑臭嚴重。寧德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此負有責任。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分別給予寧德市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陳宜國,時任寧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黃國璋政務警告處分;給予時任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何必良誡勉處理。另有3名處級幹部分別受到黨紀處分或誡勉處理。
  五、關於違法圍填海屢禁不止,督察整改敷衍應對問題。
  經查,泉州市及南安市政府、漳州古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省海洋與漁業廳等地區、部門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敷衍應對,2014年至2017年,泉州市及南安市政府試圖通過調整海洋功能區劃,將南安市水頭鎮相關違法圍填海海域合法化;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漳州古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為建設古雷煉化一體化項目,在未完全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委託福建漳龍建投集團有限公司違法實施古雷石化園區(北區)填海造地作業;原省海洋與漁業廳對上述違法圍填海行為監管不到位,並在2018年違規審批3宗海域使用權,涉及海洋濕地117.5公頃。原省海洋與漁業廳、泉州市政府及市海洋與漁業局、南安市政府、漳州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漳州古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福建漳龍建投集團有限公司對相關問題負有責任。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原省海洋與漁業廳時任副廳長鐘聲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漳州市政府黨組成員,漳州古雷港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盧力誡勉處理,給予原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鄭碧欽政務記過處分。另有4名處級幹部、5名科級及以下幹部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誡勉處理。
  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保護好福建最具競爭力的優勢。要從上述通報的問題中深刻汲取教訓,切實擔負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更高的站位、更實的舉措、更嚴的責任,堅決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項要求,紮實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要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監督執紀問責,為深化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全方位推進高品質發展超越提供堅強保障。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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