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安蓓
《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意見》19日發佈。圍繞建立形成治理塑膠污染的長效機制,意見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與以往塑膠污染治理相關政策相比,有哪些特點?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意見出臺的主要背景是什麼?
答:塑膠是重要基礎材料,在社會生産和居民生活中應用廣泛。不規範生産、使用、處置塑膠會造成資源能源浪費,帶來生態環境污染,甚至會影響群眾健康安全。
隨著生産生活方式轉變和新興業態發展,塑膠污染治理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挑戰,塑膠製品特別是一次性塑膠用品消耗量持續上升;替代産品推廣應用存在不足;新型治理模式培育不夠;企業、公眾參與塑膠污染治理的意識有待加強。為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高品質發展,有必要加強統籌謀劃,系統性開展塑膠污染治理。
問:意見總體思路是什麼?有哪些特點?
答:意見按照“禁限一批、替代迴圈一批、規範一批”的思路,提出塑膠污染治理分階段的任務目標,對不同類別塑膠製品提出相應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膠製品的生産、銷售和使用;推廣可迴圈、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産品,培育形成塑膠減量、綠色物流和迴圈利用新模式;規範塑膠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置,降低塑膠垃圾填埋量。通過系統性治理,推動完善塑膠製品生産、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各環節的管理制度,形成塑膠污染多元共治體系。
與以往塑膠污染治理的相關政策相比,意見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系統性。不同於以往政策僅對個別環節和個別領域做出規範,此次意見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蓋了塑膠製品生産、流通、使用、回收、處置全過程和各環節,體現出全生命週期管理的系統性和整體性,有利於建立形成治理塑膠污染的長效機制。
二是協同性。意見既提出了禁止、限制類的管制要求,也明確了推廣應用替代産品,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增加綠色産品供給,推進塑膠廢棄物規範回收和處置等系統性措施。政策調整既針對傳統領域,也包括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在保障任務目標可達性的同時,也為形成塑膠污染治理新型模式提供政策空間。
三是有序性。意見充分考慮了地區和各行業差異性,區分重點城市、地級以上城市和相關縣級城市,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個時間段,分步驟、分領域,積極穩妥推進塑膠污染治理整體工作。
問:意見對部分塑膠製品生産、銷售和使用提出明確禁限要求,具體考慮是什麼?
答: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首先要按照減量化原則,對塑膠製品的生産、銷售和使用提出管理要求,實現塑膠垃圾源頭減量。在設計相關禁限措施時,主要有三方面考慮。
一是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選擇現階段使用量大、問題相對突出、社會反映強烈的部分塑膠製品,率先在部分領域和地區禁止或限制生産、銷售和使用。
二是按照有序推進的原則,對條件較為成熟的,全面禁止生産和銷售;對需要逐步推進的,按照不同時間段、區分不同城市,詳細規定禁限措施的實施步驟。
三是按照抓細抓實的原則,適時更新發佈塑膠製品禁限目錄,細化禁限範圍和執行標準。各地區也要按照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實化細化禁限管控的具體措施。
要特別説明的是,雖然意見按照穩妥有序的原則對禁限措施做了安排,但在具體執行中,不可避免會對部分行業企業生産和居民生活便利性等造成一定影響。各項措施的落地,需要社會各界大力配合和支援。後續將及時跟蹤分析各地、各領域實施情況,積極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推進工作不斷深化。
問:如何確保意見提出的目標任務有效落實?
答:塑膠污染治理工作涉及領域廣、主體多,問題十分複雜。實現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較為艱巨。
為確保政策有效落地,將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堅定不移,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加強統籌謀劃和指導協調,各地區、各部門要精心組織安排,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實化細化政策措施。
二是較真碰硬,狠抓政策落實。意見提出要“加強對塑膠污染治理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重點問題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強化考核和問責”。並對加強各行業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打擊違規生産銷售和違法排污等行為進行具體部署。
三是凝聚共識,推動形成綠色生産和生活方式。持續加強宣傳引導,提高企業、公眾對塑膠污染危害性的認識和參與塑膠污染治理的積極性;鼓勵各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開展專業研討和志願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