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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受理福建寧德核電廠一期工程三、四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申請的通知
福建寧德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福建寧德核電廠一期工程三、四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的請示》(閩寧核〔2008〕79號)及《福建寧德核電廠三、四號機組初步安全分析報告》許可證申請材料收悉。我局經初審,認為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符合申請受理條件,決定受理,並組織對機組初步安全分析報告的進行審查。
此外,你公司應根據工程進度計劃,按《核電廠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和頒發》的規定,及時提交《核電廠環境影響報告書(設計階段)》和《核電廠品質保證大綱(設計和建造階段)等許可證申請材料。
許可證管理項目聯繫人:核安全司核電二處 方賢波
聯繫電話:(010)66556395
傳真:(010)66556357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主題詞:環保 核安全 核電廠 許可證 通知
抄送: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環境保護部上海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