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天津市華明高科輻照有限公司卡源事件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天津市華明高科輻照有限公司,北京核輻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5日上午,天津市華明高科輻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明公司”)的輻照裝置運作時發生卡源事件。華明公司和北京核輻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核輻源公司”)在輻照裝置運作及故障排除過程中存在嚴重違規和違法行為,我部對其提出通報批評。為汲取教訓,確保輻照裝置運營單位輻射安全,現將該事件的發生及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華明公司在輻照裝置日常運作中缺乏對設備的維護與檢修,傳送裝置貨櫃運作中的實際裝貨量遠遠超出其設計能力。2008年8月25日,該公司在運作和故障排除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發生貨櫃門彈開致使護源板變形,而導致源架無法降至水下貯存位的卡源事件。
事件發生後,我部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立即要求華明公司儘快制定故障排除方案,報經我部審查認可後組織實施。但華明公司未經我部批准,擅自採取報批方案之外的行動,反覆拉動迫降重錘敲擊板源架,使放射源降至水下貯存位。華明公司採取的行動極有可能造成永久性卡源,且該方案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人員受照,而導致嚴重後果。
二、華明公司未經批准,擅自將輻照裝置的經營運作委託給核輻源公司。經核實,核輻源公司持有環境保護部頒發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國環輻證〔00118〕號),許可種類和範圍為銷售Ⅰ~Ⅴ類放射源。該公司無Ⅰ類放射源使用許可,不得從事輻照裝置操作、運作。
三、鋻於華明公司和核輻源公司存在嚴重違規和違法行為,但此事件尚未造成環境污染和人員傷害,且核輻源公司在事發後已按要求終止經營運作華明公司輻照裝置。我部對華明公司違規操作輻照裝置,核輻源公司不按許可範圍開展放射源使用活動進行通報批評。責令華明公司對其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安全聯鎖系統等進行全面整改,整改後經環境保護部驗收合格方能將輻照裝置投入運作。核輻源公司不得再從事超出許可的種類和範圍的任何活動,如違反規定我部將依法予以處罰。
四、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各省級環保部門應加強監督檢查,要求各涉源單位嚴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有關放射源安全管理的法規和標準,依法使用放射源,落實責任制,確保放射源使用安全。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環保 輻射 放射源 事件 通報
抄送:天津市華明集團,中國同位素與輻射行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