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徽亳州境內跨省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事件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2009年12月,安徽省亳州市境內發生跨省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事件。在安徽、浙江兩省環保部門和司法機關的密切配合下,完成了事件應急處置、污染清除、損失賠償、責任追究等工作。為吸取教訓,現將有關情況和要求通報如下:
一、事件經過和處理情況
2009年12月3日、7日,浙江省東陽市普洛得邦制藥有限公司將危險廢物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邢丙華處置,邢丙華等5人將危險廢物裝入鐵桶,傾倒在安徽亳州市渦陽、利辛兩縣境內。兩縣共發現危險廢物1047桶,其中渦陽縣發現291桶,利辛縣發現756桶。經監測,其中均含有三乙基胺、硼酸三甲基脂、磷酸三乙基胺、三甲基苯胺、 苯並噻唑、甲苯、苯酚、對二氯苯、二甲基苯胺等成分複雜的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多屬《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所列的危險廢物。
事件發生後,安徽省環保部門對危險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受污染土壤進行深度清理。經安徽、浙江兩省環保部門協商,由浙江普洛得邦制藥有限公司一次性賠償渦陽縣、利辛縣造成的污染損失及處置費用總計220萬元。浙江金華市、東陽市環保局對普洛得邦制藥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共罰款25萬元。安徽省渦陽縣和利辛縣人民法院認定邢丙華等犯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二年或一年,處罰金1—2萬元。利辛縣公安局對王可山等6人處行政拘留10日。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污染物異地違法排放是近年來出現的規避環境監管的新型違法排污形式,其性質惡劣、危害極大、隱蔽性強,具有“發現難、取證難、追究難”的特點。為切實遏制污染物異地違法排放行為,各級環保部門應當加強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注重源頭預防。加強對排污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制度,查清其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去向,切斷污染物的非法來源;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監管,疏通危險廢物合法轉移和處置的渠道。
二是建立聯動機制。加強相鄰行政區域環保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資訊共用和資訊通報制度,並注重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的作用,廣泛動員公眾參與,及時發現異地排污行為。環保部門要與公安、交通等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實行聯合辦案,依法處理污染物異地違法排放案件。
三是加強責任追究。用足現行法律賦予的手段和許可權,環保部門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實施行政處罰;依據《關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將涉嫌環境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以提供監測數據等證據的方式,積極支援污染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異地違法排污者賠償損失。
特此通報。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題詞:環保 危險廢物 轉移 傾倒 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