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1年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與評審工作的通知
環辦〔2011〕5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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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科技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環境保護部、科學技術部聯合發佈的《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與評審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部與科學技術部決定啟動第三批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和科學技術部政策法規司負責組織工作,具體工作委託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承擔,各省(區、市)環保廳(局)會同省(區、市)科技廳(科委)負責申報推薦工作。
二、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2011年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範圍與條件》要求,認真填寫《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表》,並提供詳細申報材料。
三、環境保護部直屬單位以及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的申報材料經本單位初審後直接行文報送環境保護部;其餘單位申報材料由省(區、市)環保廳(局)會同省(區、市)科技廳(科委)負責審查把關後,聯合行文推薦報送環境保護部。
四、請登錄環境保護部網站科技標準欄目下的環境科普欄目,或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網站,下載《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與評審暫行辦法》、《2011年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範圍與條件》及《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表》。
五、申報截止日期為2011年6月20日。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寄往北京市海澱區紅聯南村54號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科普部(郵編:100082),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zhuhq100088@yahoo.com.cn。
聯繫人:
國家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王文林 張明 王澤林
聯繫電話:(010)66556211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 陳永梅 張靜蓉 祝慧群
電話/傳真:(010)6221071162211765
附件:1.2011年國家環保科普基地申報範圍與條件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題詞:環保 科普基地 申報與評審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