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召開2010年度排污申報核定與排污費徵收數據匯審工作會議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根據《關於加強排污申報與核定工作的通知》(環辦〔2004〕97號)、《關於加強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排污申報工作的通知》(環辦〔2009〕17號)以及《關於2010年度排污申報核定與排污費徵收匯審考評工作的通知》(環監發〔2011〕11號)的要求,我部定於2011年6月14─16日召開2010年度排污申報核定與排污費徵收數據匯審工作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內容
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10年度排污申報核定與排污費徵收數據報表和國控企業數據庫報送情況進行匯審,同時進行考核評比。
佈置應用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核定徵收30萬千瓦以上電力企業二氧化硫排污費有關工作。
二、參加人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監察機構負責排污申報和排污費徵收的主管領導以及排污申報、排污費徵收工作人員各1人,每省(區、市)總人數不超過3人。
各省級環境監察機構應2011年6月7日前以密碼“匯審2010”登錄www.envsc.cn線上申報參加人員名單。我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承擔參加人員食宿費用。
三、會議時間及地點
2011年6月14─16日(6月13日報到)。
安徽省稻香樓賓館(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11號)。
四、聯繫人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王玉宏、郝文隆(010)66556439
安徽省環境監察局史安龍 (0551)2376101、13705693667
安徽省稻香樓賓館郭群(0551)2228600(總臺)、2228515、15375513082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題詞:環保 排污申報 排污費 匯審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