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召開全國環保系統“十二五”對口援疆工作協調會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省(市)環境保護廳(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進一步推動環保對口援疆工作,經研究,決定召開全國環保系統“十二五”對口援疆工作協調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
2011年6月10日上午(會期半天,6月9日報到)。
二、會議地點
北京國二招賓館
電話:(010)66180806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大街6號
三、會議內容
審議《全國環保系統“十二五”對口援疆規劃》(徵求意見稿),研究推動19省(市)環保對口援疆工作。
四、參會人員
(一)各有關省(市)環境保護廳(局)及深圳市人居環境委規劃財務處處長,可帶1名助手;
(二)部機關有關司(局)負責同志;
(三)有關直屬單位負責同志。
五、會議日程
(一)介紹《全國環保系統“十二五”對口援疆規劃》(徵求意見稿);
(二)各有關省(市)環境保護廳(局)及深圳市人居環境委介紹對口援疆工作進展情況;
(三)研討落實《全國環保系統“十二五”對口援疆規劃》(徵求意見稿)相關任務。
六、其他
(一)請將《關於報送環保對口援疆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環辦函〔2011〕619號)、《關於徵求〈全國環保系統“十二五”對口援疆規劃〉(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環辦函〔2011〕629號)書面反饋材料提交會務組。
(二)請將會議回執(見附件)于2011年6月8日17時前傳真至我部規劃財務司,以便安排食宿。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 張華平
電話:(010)66556126
傳真:(010)66556104
附件:會議回執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題詞:環保 對口援疆 協調會 通知
抄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環境規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