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吉林省龍橋輻射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機構環境影響評價問題處理意見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各有關單位:
近期,我部和地方環保部門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以下簡稱“環評機構”)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部分環評機構存在工作品質較差、違規開展業務等問題。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和環境影響評價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對吉林省龍橋輻射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環評機構分別提出限期整改和通報批評的處理意見,並對白源等17名相關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給予通報批評。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因存在超越資質等級或評價範圍提供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品質較差等問題(具體情況詳見附件一),責令以下三家機構限期整改三個月,整改期自2012年1月16日至4月15日:
(一)吉林省龍橋輻射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泰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三)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因存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品質較差、未按規定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超越業務領域主持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問題(具體情況詳見附件一),對以下10家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一)中國恩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二)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三)山東省冶金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宜興市興盛環境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浙江省電力設計院
(六)雲浮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七)揭東縣環境科學研究所
(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站
(九)青島環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十)惠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三、對上述單位的17名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予以通報批評(詳見附件二)。
四、相關要求
(一)此次通報的環評機構和人員,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今後出現類似問題。其中三家限期整改機構,整改期間不得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已承擔但尚未完成的項目清單及合同複印件需在2012年3月6日前向我部備案,經審核後方可繼續完成,整改期滿後應向我部提交整改情況報告。
(二)各環評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引以為戒,對照通報單位存在的問題,認真搜尋工作中的不足,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嚴格按照相關技術導則、規範和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切實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三)各級環保部門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過程中,應審核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機構是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和評價範圍,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是否符合編制規範和品質要求,確保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有效性。
附件:1.各環評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2.予以通報批評的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名單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主題詞:環保 環評 機構 通報
抄送: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附件一:
各環評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序號 |
單 位 |
資質證書編號 |
存在問題 |
1. |
吉林省龍橋輻射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國環評證乙字第1619號 |
2009年超越資質等級編制《吉林省農業科學院鈷源室輻照裝置退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
2. |
泰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
國環評證乙字第1936號 |
2008年超越評價範圍編制《江蘇永興生態農牧發展有限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江蘇華衡億畜業發展有限公司萬頭豬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
3. |
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國環評證乙字第2854號 |
2010年編制的《東莞市泠得實業有限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等17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因品質較差,被東莞市環境保護局退回。 |
4. |
中國恩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國環評證甲字第1035號 |
2011年編制的《青海銅業有限責任公司陰極銅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品質較差,未針對工程選址周邊地下水環境敏感的情況,充分論證選址可行性;地下水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深度不夠;未針對擬建工程地處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分析工程建設與《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的符合性。 |
5. |
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
國環評證甲字第2804號 |
2011年編制的《汕頭港廣澳港區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品質較差,海洋溢油風險評價及應急設施配置存在不足,最大可信事故源強合理性分析不充分,溢油應急反應設備缺乏針對性;危險品風險評價深度不夠,在危險貨種危險性識別、危險品泄漏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急措施等方面存在明顯不足;聲環境保護方案不具體,未針對工程臨近居民區的情況,提出港區集裝箱運輸噪聲防治措施。 |
6. |
山東省冶金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 |
國環評證乙字第2407號 |
2008年編制的《濰坊叢興礦業有限公司昌邑市常家屯鐵礦1#礦區25萬噸/年鐵礦石採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品質較差,環境保護目標調查內容不全面,地下水評價範圍過小;對水文地質條件的調查分析不到位,相關水文地質圖件內容不足;缺少礦區所在區域水資源開發利用情況調查資料,未計算礦井排水量及預測分析其影響範圍;採用類比法進行礦區地下水水質評價時,缺乏兩礦區水文地質條件相似性類比論證,得出的礦井排水水質及其環境影響依據不足;地表水與淺層地下水水力聯繫與礦井排水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相互矛盾。 |
7 |
宜興市興盛環境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 |
國環評證乙字第1940號 |
2011年編制的《電工器材、電工機械設備、塑膠製品、環保設備、包裝材料的製造、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橡塑機械、電工器材、環保設備的製造;塑膠粒子的製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等2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由環評工程師主持。 |
8. |
浙江省電力設計院 |
國環評證乙字第2010號 |
2008年編制的《嘉興地區110kV匯龍等3個變電所增容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未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 |
9. |
雲浮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
國環評證乙字第2805號 |
2010至2011年期間編制的《新雲石業(雲浮)有限公司人造石板材生産線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雲浮邊防檢查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等2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 |
10. |
揭東縣環境科學研究所 |
國環評證乙字第2857號 |
2011年編制的《鍋爐新增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揭東縣城金鳳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等2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 |
11.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站 |
國環評證乙字第4010號 |
2010年編制的《西電昌峰鍋爐有限責任公司輻射設備工作場所輻射環境影響報告表》未由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 |
12. |
青島環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
國環評證乙字第2436號 |
2009年編制的《天津港南疆南件雜貨堆場造陸工程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天津港南疆液體散貨配套服務區造陸工程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天津港南疆LNG倉儲區造路工程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天津港南疆鐵路東部車場造陸工程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天津港南疆煤炭堆場造陸工程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等5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由相應類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 |
13. |
惠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
國環評證乙字第2814號 |
2009年編制的《惠陽源高電器有限公司(羅群廠)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由相應類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 |
附件二:
予以通報批評的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所在單位 |
證書編號 |
存在問題 |
1. |
白源 |
吉林省龍橋輻射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B16190031300 |
違規主持項目 |
2. |
王偉 |
泰興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
B19360071000 |
違規主持項目 |
3. |
郝言正 |
中國恩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A10350050500 |
工作品質較差 |
4. |
劉翠梅 |
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
A28040050900 |
工作品質較差 |
5. |
鄭學彥 |
山東省冶金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 |
B24070040800 |
工作品質較差 |
6. |
鄭浩東 |
宜興市興盛環境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 |
B19400014 |
違規主持項目 |
7. |
姚建明 |
浙江省電力設計院 |
B20100012 |
違規主持項目 |
8. |
黃鵬宇 |
雲浮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
B28050012 |
違規主持項目 |
9. |
黃永鴻 |
雲浮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
B28050011 |
違規主持項目 |
10. |
蔡偉欽 |
揭東縣環境科學研究所 |
B28570003 |
違規主持項目 |
11. |
黃德強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站 |
B40100009 |
違規主持項目 |
12. |
魯憲 |
青島環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
B24360041000 |
違規主持項目 |
13. |
潘振芬 |
青島環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
B24360061000 |
違規主持項目 |
14. |
喬志香 |
青島環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
B24360031000 |
違規主持項目 |
15. |
馬運福 |
青島環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
B24360050900 |
違規主持項目 |
16. |
宋居可 |
青島環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已調離) |
B25500030900 |
違規主持項目 |
17. |
高婷 |
惠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
B28140080300 |
違規主持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