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召開2011年度排污申報核定與排污費徵收匯審工作會議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根據《關於加強排污申報與核定工作的通知》(環辦〔2004〕97號)、《關於排污申報核定與排污費徵收工作匯審考評有關要求的通知》(環監發〔2012〕16號)的要求,定於2012年5月22日─24日召開2011年度排污申報核定與排污費徵收匯審工作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及地點
2012年5月22日─24日(5月21日報到)。
雲南昆明泰麗國際酒店(昆明市環城南路39號)。
二、參加人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監察機構負責排污申報和排污費徵收的主管領導以及排污申報、排污費徵收工作人員各1人,每省(區、市)總人數不超過3人。
各省級環境監察機構應于2012年5月15日前以密碼“匯審2011”登錄www.envsc.cn線上申報參加人員名單。我部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會議費用。
三、會議內容
(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11年度排污申報核定、排污費徵收數據報表及數據庫報送情況進行匯審考評。
(二)佈置電力企業氮氧化物排污費徵收稽查有關工作。
四、聯繫人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薛東飛、郝文隆、王玉宏(010)66556964/6439
雲南省環境監察總隊郭南 (0871)4164261 18687116710
雲南昆明泰麗國際酒店:(0871)3305888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主題詞:環保 排污申報 排污費 匯審 通知